出台激励政策 推广“广州经验”
主持人:发展绿色金融,金融机构是核心主体,不过目前金融机构绿色金融业务发展不均衡,如何激发金融机构的能动性,积极参与绿色金融产品创新?地方政府在引导金融资源向绿色发展倾斜时可以有哪些作为?
张晓燕:为激发金融机构参与绿色金融产品创新的主观能动性,应从推出激励政策、加大监管力度以及制定统一的评级体系这三方面入手。激励政策方面,广州率先推出绿色金融改革整体方案,出台各项实质性激励政策,对投资方及发行方都进行鼓励与支持。监管方面,绿色金融产品的创新需要企业绿色信息披露及完善且有统一的评级体系的支持。评级体系方面,由于粤港澳三地的特殊性,构建清晰、统一、可量化的绿色评级体系有利于绿色企业的认定以及绿色金融产品的创新。
任志宏:粤港澳金融机构作为绿色金融机构的核心主体参与绿色金融产品创新,一是充分发挥港澳资金优势,将珠三角绿色制造和港澳金融有机结合,尤其是发行绿债大有可为。二是将低碳转型、产业升级、数字技术与绿色金融深度融合,加快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的步伐。三是加大“广州经验”推广力度。继续加大绿色金融体制机制、绿色金融基础设施、绿色金融标准、绿色金融产品与服务等方面创新力度,上升为行业共识和标准层面进行推广,提高“广州经验”的影响力。
赵锡军:进一步激发金融机构能动性。地方政府出台管理、税收优惠等激励措施;同时可以对于在绿色金融方面发展不好的金融机构给予相应评估和评价,配合相应的奖罚措施。此外,政府等相关部门、新闻媒体的监督也很重要。要求金融机构向公众发布环保相关信息,让整个绿色金融方面信息更完整。 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 an 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