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碳金融体系创新发展
气候投融资是指为实现国家自主贡献目标和低碳发展目标,引导和促进更多资金投向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的投资和融资活动,是绿色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
《方案》要求有序发展碳金融,指导试点地方积极参与全国
碳市场建设,研究和推动碳金融产品的开发与对接,进一步激发
碳市场交易活力。鼓励试点地方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稳妥有序探索开展包括
碳基金、碳资产质押贷款、碳保险等碳金融服务,切实防范金融风险,推动碳金融体系创新发展。
《方案》提出了八大重点任务,包括编制试点方案、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有序发展碳金融、强化碳核算与信息披露、强化模式和工具创新、强化政策协同、建设国家气候投融资项目库、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和国际交流合作。
《方案》提出,强化模式和工具创新。鼓励试点地方各类金融机构创新气候友好型的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提供有效金融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试点地方气候友好型企业通过资本市场进行融资和再融资。鼓励试点地方通过市场化方式推动小微企业和社会公众参与应对气候变化行动。鼓励试点地方健全风险管理体系,建立损失分担、风险补偿、担保增信机制。鼓励试点地方对所在区域内的企业气候友好型表现进行科学评价和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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