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丨发展绿色金融,高效助力“碳中和”

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郭伯威2021-01-09 12:34

绿色金融的激励手段

 
绿色金融的激励手段可以概括为两种。其一,是在拥有健全的碳排放交易市场的前提下,对全社会的可交易的碳排放总量及减排路径拟定一个长期目标,并为社会提供合理的碳交易市场的均衡价格(以下简称“碳价格”)预期。一方面,这体现了政府实现“碳中和”的决心以及减排政策的持续性,为绿色低碳产业的投资者带来足够的信心。另一方面,对未来碳价格的预期将直接影响投资者对绿色产业的投资意愿:未来较高的均衡价格意味着更可观的投资回报率,而更多的绿色投资将降低未来各行业的边际减排成本继而降低碳价格,直到两者达成均衡,以实现社会最优的绿色投资总量。
 
其二,是通过政府政策对金融市场进行干预,对绿色金融的相关行业进行补贴,以求矫正因绿色金融的正外部性带来的投资不足的问题。换言之,是将绿色投资带来的环境、社会等额外收益纳入其投资回报考量,实现社会最优。这一激励手段的实施方法主要是敦促银行对其金融业务进行调整,加强对绿色产业的支持。
 
“碳中和”需要能源、工业、交通运输、建筑等各产业相互协调,并配合自然碳汇、碳捕获与封存等技术手段,有先后、有轻重、有缓急地进行减排。而绿色金融对于“碳中和”的根本意义,一是在于降低各产业的减排成本,二是重点投资当前减排成本较高的产业(比如氢能、碳捕捉等),以期待未来降低其减排成本。换言之,想象一条减排的供给曲线,当前减排成本较高的产业位于供给曲线的最右端,那么长期而言,绿色金融将不仅有助于供给曲线向下移,而且有助于降低供给曲线的斜率、增加其价格弹性。供给曲线下移或弹性增加都将大大降低实现“碳中和”的总成本并提高社会总效用。
 
当前,我国的绿色金融体系仍需完善体系标准、建立激励机制、增强覆盖面积、鼓励风险分析、强化碳交易体系、加强国际合作。由于对产业结构调整、人力资本提升以及经济集聚的金融投资同样能够在保证实现“碳中和”的前提下提高社会总效用并促进社会公平。在未来发展中,不应仅仅局限于当前绿色金融所涵盖的产业,应当进一步扩大绿色金融的覆盖面积,将上述金融投资纳入绿色金融的概念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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