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5日,央行货币政策委员会提出“以促进实现碳达峰、
碳中和为目标完善
绿色金融体系”。2021年1月4日召开的央行工作
会议,再次提及“落实碳达峰
碳中和重大决策部署,完善
绿色金融政策框架和激励机制”。绿色金融将助力我国以更低的社会总成本实现“2030碳达峰,2060碳中和”的伟大愿景。
2020年9月22日,中国提出“二氧化
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碳中和”是指一个国家因社会经济活动所排放的温室气体与
碳汇技术(植被、海洋、碳捕捉等)所吸收的温室气体相抵消,以实现温室气体的净排放为零。截至2020年12月,已有几十个国家和地区提出了实现“碳中和”的具体时间,主要包括中国、除美国外的传统发达国家、小岛屿国家及最不发达国家。“碳中和”是人类对全球变暖的现实进行反思后的自省与自律,是我国对世界做出的重大承诺。
绿色金融的概念在《巴黎协定》后被广泛提及。相比于传统金融服务,绿色金融主要涵盖用于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适应全球气候变暖的金融服务,例如旨在降低气候变暖的影响、保护生态资产、减少垃圾排放、减排的相关经济活动。我国现阶段对绿色金融的关注点大多集中在银行信贷业务中的“绿色信贷”,即对环保、节能、
清洁能源、绿色交通、
绿色建筑等领域提供信贷服务。
当前,全球绿色金融蓬勃发展。英国于2019年7月提出《英国绿色金融战略》,对绿色和低碳技术、服务和基础设施进行“前所未有的投资”。欧盟于2020年1月正式公布《欧洲绿色协议》,预计未来10年投资1万亿欧元于绿色产业助力其“碳中和”目标。同时,各个国家也在加大绿色产业,尤其是可再生能源的投资。根据相关预测,未来40年内,我国“碳中和”所需的绿色投资规模将在百万亿人民币以上,甚至达到数百万亿。
那么,绿色金融将如何助力“碳中和”?在现实生活中,金融投资往往只注重短期利益,忽视长期的环境及社会影响。长期来讲,绿色投资能降低减排成本,减少碳排放,对环境和社会造成正面影响,而这部分影响并未被纳入投资者的预期收益内。换言之,绿色投资给社会带来的正外部性往往被忽视,导致对绿色金融的投资低于社会最优。因此,政府需要适当干预,以激励金融机构将绿色投资的潜在社会收益纳入其投资和风险管理的考量范围之内。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