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绿色金融市场基础设施,保障绿色金融发展并防范化解风险
一是完善制定绿色企业(项目)的评价标准和绿色金融统计制度。通过标准制度,界定企业(项目)的“绿”与“不绿”,区分“深绿”、“中绿”和“浅绿”,有助于绿色金融的数据监测和统计,并加强扶持政策的精准性。
二是绿色金融与大数据、金融科技相结合,完善制定绿色融资主体认定系统。企业(项目)的绿色标准制度制定之后,还需要与生态环境部门、税务部门、大数据管理部门等对接,获取和共享相关企业(项目)的清洁生产、环境处罚、环境信用、科技创新等信息,破解信息孤岛、信息不对称等问题。
三是完善建设绿色金融综合服务
平台,促进金融资本与企业(项目)的对接。通过
平台集聚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并发布众多金融产品,有助于企业的选择;通过平台共享融资主体的纳税、用水用电、节水节能、环境保护、诉讼、执行、资产等资料信息,有助于金融机构对企业(项目)的风险审查评估;通过平台企业可以发布融资需求,供多家金融机构评估与竞争。通过线上选择+线下服务模式,提升融资效率和融资服务水平。
四是完善绿色金融信息管理系统,强化绿色金融监管以及风险的防范化解。通过管理系统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强化绿色金融的事前调查评估-事中管理-事后评价制度,全过程监控。
五是开展交流合作,建设有重要国际影响力的绿色金融中心。加强与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世界银行集团、欧盟等的合作,吸收借鉴国际先进的绿色金融发展规则与经验,建设有重要国际影响力的绿色金融中心。例如同处粤港澳大湾区的广州、深圳、香港、澳门等地金融各有优势和特色,应加强互补合作、协同发展,创新机制体制,联动资金、市场和规则,建设有重要国际影响力的广深港澳绿色金融走廊,并助力美丽湾区建设。
(作者系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教授、广州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
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