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投融资制度的有效设计
为同时确保绿色投资者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融资活动的经济正收益和生态友好度,投资者应充分考虑相关国家的制度设计:当地机构是否能够在项目生命周期内(从项目选择、实施、运营、维护直到停运)对绿色投融资活动进行有效监管?
因此,要提高“一带一路”绿色可持续发展的资本配置效率,必须开发相关辅助工具,帮助投资者和政府机构等利益相关者充分了解相关经济体对绿色投融资的吸纳能力,分析相关国家的收益最大化潜力(yield maximization potential)和风险最小化潜力(risk minimization potential)。换言之,针对“常规性”对外直接投资,此类工具应建立在现有研究和工具的基础上,并赋予之“绿色”的新内涵。
为实现跨境投资收益最大化,投资者往往倾向于人均市场规模较大(以国内生产总值(GDP)或国民总收入(GNI)衡量)且GDP增长较快的国家(如通过对外直接投资(FDI)或对外间接投资(FII)。进一步而言,贸易开放程度(以进出口占GDP的比率衡量)一项关键因素,特别是出口导向型投资,即垂直型对外直接投资(vertical FDI)。
为实现风险最小化,投资者往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尤其是东道国的治理和制度相关因素。例如,相关法律的实施可降低机会主义的交易成本和管控成本,从而降低投资风险。进一步而言,经济因素包括较低的通货膨胀率和较低的政府预算等,制度相关因素包括政局稳定性、内外冲突、腐败程度、民族矛盾、法律与秩序、政府的民主问责情况和官僚作风等。其中,制度相关因素和Kaufmann等学者提出的全球治理指数(Worldwide Governance Indicators, WGI)相似,后者同样是帮助投资者实现风险最小化,包括6项指数:话语权与问责制、政局稳定性、暴力或恐怖主义情况、政府效能、监管质量、法律和腐败管控。另外,许多研究认为,民主制度也是影响对外直接投资的因素之一。例如,可靠的产权保障有利于吸引外商投资,而地方权利集中则会阻碍外商投资。
成功的绿色投融资需要从传统的经济发展模式转变为可持续发展模式,而这一转变离不开合适的制度环境,“离不开建立在技术、组织支持、市场、更广泛的社会条件以及一个全面的治理框架上的创新”。因此,经合组织(OECD)发布了绿色增长指标(Green Growth Indicators),强调“追求绿色增长政策的政府需促进投资和创新,以支撑增长,创造经济新机遇”。简言之,对于充分利用绿色投融资,推动绿色增长,创新友好型制度和经济,以及清晰规划可持续性进程的政策, 这两者缺一不可。
检验一个国家是否适应绿色金融发展的因素总结见图1.
图1:“绿色金融就绪”的国家层面因素
来源:作者自行绘制
此外,为合理规避风险,优化收益,从而打造成功的绿色投融资案例,中国投资者还应当考虑以下两个因素:
1.东道国与中国的经济关联度(取决于中方对该国的对外直接投资数额,以及该国与中国的贸易往来);
2.行业特定因素(例如东道国的交通、能源、采矿等特定行业的发展和投融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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