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合作的基础与挑战
粤港澳三地过去较为难以形成协同发展合力的原因,重点在于区域内关键制度、法规、发展程度、行政壁垒等客观问题,导致生产要素流动无法顺畅进行。由此带来的问题集中体现在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等方面的流动不畅。此次《纲要》的发布,就志在打破和解决原有不同,谋求共同发展的合力。在绿色金融发展上也需要通过湾区内通力合作完成。
当前,开展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合作已经具备可行条件。一方面,大湾区域内金融发展程度较高,相关金融市场的日益密切的互联互通为绿色金融合作创造了有利条件。另一方面,粤港澳三地的绿色金融创新实践为开展相关合作提供了经验支持。创新试验区建设、产品创新等方面取得积极突破,其他域内城市也已在绿色金融领域取得了多项进展。此外,大湾区较为发达的产业基础和创新环境为绿色金融合作提供了新动力。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的规范化为绿色金融合作奠定了基础。
但在拥有开展绿色金融合作诸多可行条件的同时,由于粤港澳三地在经济结构、体制机制、配套措施、区域发展等方面的差异,使粤港澳大湾区开展绿色金融合作面临多项挑战:
一是大湾区域内相关体制机制的障碍。从绿色金融领域的合作看,面临的突出障碍包括:绿色金融合作顶层设计与统筹协调机制有待加强;粤港澳三地法律体系、财税体系等领域都存在显著差异;受主权国家内部三种货币并行和资金流动监管的制约,影响了大湾区绿色金融自由流动的便利性。
二是大湾区绿色金融合作存在配套不完善、标准缺失等问题。一方面大湾区缺乏系统性绿色金融合作规划,系统的绿色金融交流机制尚未完善。二是粤港澳在绿色金融合作中缺乏统一的标准。港澳与珠三角9市的绿色金融标准存在明显差异。
三是区内各城市之间竞争加剧制约了合作的有效开展。大湾区内部本位主义和行政壁垒较为突出,影响了绿色金融资源和要素的自由流动。短期内构建既符合各地当前比较优势、又能兼顾大湾区长期绿色转型升级的产业协调分工格局存在较大困难。此外,绿色金融合作将面临来自外部贸易战加剧带来的外向型经济发展挑战、国内宏观经济增速放缓、湾区内部各个城市自身发展诉求增加、市场分割与竞争矛盾加大等多重压力。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