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企、银”需合力攻坚绿色金融
“为进一步提高金融机构发展绿色信贷的能动性和积极性,未来还应重点解决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吴琦分析,一是明确绿色金融项目的界定标准,由央行、国家发改委和银保监会统一绿色金融项目的认定标准,有利于降低金融机构和投资对绿色项目的识别成本,鼓励和引导其投资绿色金融产品。同时,提升包括绿色信贷在内的绿色金融指标在MPA考核中的地位和考核权重。
二是理顺资源环境定价机制,实现资源环境的科学合理定价,对绿色企业给予税收减免、财政贴息等优惠政策,提高绿色项目的收益率。
三是促进银行改革内部考核和服务机制,提升发展绿色金融的意愿和能力。在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合意信贷规模和流行性方面给予一定政策优惠,引导商业银行加大对绿色环保企业的信贷投放。同时,鼓励银行创新内部激励和考核机制,调动分支机构为民营企业提供综合金融服务的积极性;构建匹配绿色环保企业风险特征的审批机制和风险控制手段,提高对民营企业进行资质审核和资产评估的严谨性和可靠性;对绿色环保企业贷款的不良率实行差异化考核,适当提高其不良贷款容忍度。
四是完善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和绿色信用体系,建立企业污染排放、环境违法违规记录等信息共享平台,加强执法督察,提高绿色金融项目的透明度和可信性。此外,还要切实加强金融监管部门与环境保护部门、自然资源部门的政策统筹与协同,完善财政、税收等绿色金融配套扶持政策。
此外,还要降低绿色环保企业的税费负担,推动企业加强技术创新,规范经营管理,提高劳动生产率,切实提升核心竞争力。
“目前是绿色金融起始阶段,也是最艰难时期。”蓝虹认为,只有绿色金融相关的中央各部委出台一些实质性的优惠政策,就像对普惠金融一样,地方政府再创新性地出台一些扶持政策并培育绿色金融专业团队,各金融机构成立绿色金融事业部并从项目设计阶段就参与设计,促进绿色技术与金融的结合,只有多方合力聚合,才能使绿色金融产生复合效应。而这种聚合,必将从根本上推动绿色发展和绿色经济转型。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 t a npai fa 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