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最近举行的中央经济工作
会议又一次强调“加快
绿色发展”。且就在日前,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9部门联合印发《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行动计划》,行动计划提出适时扩大
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
试点范围。同时明确了多项重点任务,其中有在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的基础上,支持有条件的生态保护地区政府和社会资本按市场化原则共同发起区域性绿色发展基金,支持以PPP模式规范操作的绿色产业项目。鼓励有条件的非金融企业和金融机构发行
绿色债券。不难看出,在紧锣密鼓的政策助推下,绿色金融已步入改革攻坚的关键时刻。
绿思考
2017年6月14日,国务院批复同意在浙江、广东、江西、贵州、新疆五省(自治区)选择部分地区开展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点以来,截至目前已过去一年半。这五个新试点成绩斐然,证明了绿色项目是具有盈利性的,商业银行也以此为依托,在理论和实践方面都取得了诸多进展。而与此同时暴露出“自上而下”政策模式的些许弊端。为此,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了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人民大学生态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贵州省绿色金融创新研究院院长蓝虹与盘古智库高级研究员吴琦。 夲呅內傛莱源亍:ф啯碳*排*放^鲛*易-網 τā ńpāīfāńɡ.cō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