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2015年10月23日在线发表于Nature 子刊 Nature Climate Change,并于2015年11月正式出版,见Nature Climate Change 11月份 卷五 983~987。DOL:10.1038/MCLIMATE2731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 o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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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2020年后全球气候协议”中发展中国家金融的作用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网-tan pai fang . com
作者:
Phillip M. Hannam1,2,3*, Zhenliang Liao2,4*, Steven J.Davis5,6, Michael Oppenheimer2,7 夲呅內傛莱源亍:ф啯碳*排*放^鲛*易-網 τā ńpāīfāńɡ.cōm
摘要:
对于参与“2020年后全球气候协议”谈判的代表们来讲,其中一项中心任务是构建用于支持发展中国家低碳发展的金融体系。当前,发展中国家在能源领域的投资不断加大,气候金融体系应该将这些主要资金来源整合起来,激励低碳投资,以将其作为发达国家对气候金融承诺的补充。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南南合作基金和其他新兴金融机构的产生,显示出围绕能源领域的国际金融的规则和标准已经出现裂痕。把来自于发展中国家的符合标准的国际投资计入减排信用额,并将其写进巴黎气候协议具有以下好处:1) 鼓励发展中国家间进行低碳合作;2) 刺激新兴投资者优先选择低碳投资; 3) 使国家气候目标以及全球气候目标的实现更具成本效益。如果当前不协调好这些标准,可能会阻碍未来几十年的低碳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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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自2001年德班会议以来,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就开始准备拟于今年12月在巴黎签订的“2020年后全球气候协议”。2014年12月利马谈判达成的协议,要求所有缔约方要向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提交减排计划,称为“国家自定贡献预案”(INDCs)。这表明所有国家都愿意为减少全球碳排放做出实质性贡献。中国计划其二氧化碳排放量在2030年或者之前达到峰值,并且到2030年,其非化石燃料占总能源的比例增至20%,这被看作是利马谈判的关键进展,也是对中国之前作出的承诺的补充:中国曾承诺到2020年单位GDP碳排放量比2005年减少40%至45%,并计划到2017年构建出国家层面的碳交易机制。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排 放_交-易^网^t an pa i fang . c om
气候金融的约定对鼓励发展中国家参与国家自定贡献预案具有重要意义。绿色气候基金(GCF)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下建立的金融机制运行的实体,其作用是帮助发展中国家在公约要求下实施项目、政策和方案。该基金被视为包括来自于国内公共预算和私人资金流动的新出现的一系列机构的关键部分,这些机构构成了气候金融体系。我们在这里把这一体系看作是国际制度的环境,在这一环境中,相关方之间加强信息交流、实现各国减排目标,并达成规则与标准的共识。然而,尽管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内的发展,使得通过支撑减排体系的制度设置,能够在同一制度的保护伞下带来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多样性,但气候金融体系却没有这样。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并未意识到,中国企业(通常是中国国有银行在其背后提供政策支持)在发展中国家能源领域中提供了大量的资金和技术支持:在70个国家建了超过300个大坝工程;在非洲的太阳能、生物燃料、输变电及水电项目上投资约220亿美元;中国企业也正逐渐成为南亚和东南亚燃煤电厂设备的主要供应商和投资商。在过去十年中,中国同时也是123个国外风能、太阳能项目的投资商,而且这些项目大部分是在发达国家。在国际投资中,中国已成为世界上出口信贷投资额最大的国家,其中能源领域是个重点。通过一项对中国企业在全球能源领域运行的地域分布的独立分析,可以知道其在能源领域的对外投资规模(图1)。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 om
中国企业在国际能源领域的参与一直是煤炭密集型。在除中国以外的亚洲地区,有中国企业参与的新增电力装机容量中,68%的在运行容量和77%的在建容量来自于煤炭。相比之下,没有中国企业参与的项目中,在运行和在建的装机容量分别有32%、54%来自于煤炭。未来,如果中国的对外投资的这种趋势保持不变,煤炭将主导中国在能源领域的南南合作。2011年到2014年4月间,三家中国银行成为全球最大的煤炭开采和能源投资方,总投资至少450亿美元。不过,令人鼓舞的是,9月份,中美两国已达成协议,要在国际投资中,对于碳密集型基础设施领域的公共投资“向严格控制方向努力”。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 om
与此同时,中国正计划限制其国内的煤耗。在中国,过去十年里,其他基础设施领域的企业也面临国内市场的日益饱和、竞争激烈的态势,中国煤炭企业借鉴他们的经验,将目光转向国际,以保持行业增长。在多边层面上(以及双边承诺)鼓励投资清洁能源,将帮助中国以及其他新兴基础设施投资者更容易地限制其对外进行碳密集型的能源投资。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tan p a i fang . com
如果全球能源领域投资不转向低碳化,基础设施将会陷入长期使用化石能源的情形。为了使气温升高不超过2℃,就要将大气中CO2浓度稳定在某一水平上,而这就需要经合组织(OECD)以及非经合组织国家显著减少对无碳捕捉与封存的化石燃料电厂的投资。
应该构建全球气候协议,以促进所有国家(包括中国及其他新兴参与者)的国际投资从煤炭转向低碳能源。然而,谈判并没有朝着这个方向发展。利马会议上,中国并没有通过绿色气候基金进行气候投资,而是宣布创立在联合国气候协定之外的以自身市场为基础的“南南合作基金”,这个基金将把中国为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的资金投入增加一倍。南南气候基金这一思想是值得称赞的,但它也表明了在影响气候金融体系的制度上的进一步分裂。两类国家正在形成两套规则,这中间缺乏协调,可能会阻碍我们向能源领域低碳金融的努力。我们并不是要质疑中国建立具有独立规则的金融机构的历史和现实动机,但我们相信,为了更好地实现气候金融的目标,谈判者们应该选择一个论坛(最好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来进行气候金融规则的谈判,然后制订出制度性的激励措施,以促使这些国家在能源领域的国际投资转向低碳能源。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tan p a i fang . com
发展中国家间的合作
南南气候基金只是一个新兴的为了支持发展中国家间合作而创立的机构性的架构的一部分。经过多年讨论,在2014年夏季,以“为金砖国家以及其他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的基础设施建设、可持续发展项目筹措资金”为目的,创建了由巴西、俄罗斯、印度、中国和南非(BRICS)组成的金砖国家开发银行。金砖国家开发银行总部设在上海,其获批的启动资金为1,000亿美元。新兴的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AIIB)也使中国获得除了美国和日本外的广泛的多边支持,并很可能以500亿美元的启动资金成为亚洲首屈一指的基础设施融资方。中国400亿美金的丝路基金也将用于对周边国家的基础设施投资。
相比之下,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下绿色气候基金的首期集资为100亿美元,而新的南南合作基金只是那些新兴金融机构中的一小部分。对于能源领域的国际金融而言,用于支持气候目标的投资可能会被边缘化,因为能源领域的国际金融已经超出了气候金融的范围了。这些新兴的南南合作架构内的机构将如何相互影响,以及它们将如何与全球金融机构的现有秩序整合,目前还不得而知。中国官方认为,新的国际金融机构主要是对现有机构的补充,而不是与之竞争。但是,当一些环境团体和政府向现有的国际金融机构施压,以使其减少碳密集型的“北-南”合作投资时,目前还没有任何迹象能够表明这些新兴的主要从事南南合作的机构会同样地转向低碳项目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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