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碳金融体系的构建中,开发性金融率先进入,利用自身开发和拓展市场、信息溢出、风险过滤和分摊以及建设和增进信用的效能有助于推动
碳金融发展,引领传统型金融进入碳金融领域,刺激碳金融释放引导资金流向、推动成本收益转化、推进能源链转型的资金融通、促进国际贸易融资、转移和管理气候风险等方面的功能,进而推动
绿色经济的发展。
受制于样本的有限性以及相关数据的可得性,我们通过建立简易的、基于完全信息的动态博弈模型,研究发现“开发性金融开发——传统型金融进入”是唯一均衡解,即开发性金融率先进入低碳产业,发挥规划先行的比较优势,随后传统型金融大规模介入是碳金融发展的最优路径。在实践中,开发性金融引致碳金融体系的发展和完善需要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多元政策体系的配套支持,需要从多个方面予以关注和改进。
首先,应加快开发性金融的改革与发展。
第一,要构建完善的法律体系。对开发性金融机构的组织结构、资本金来源和数量、功能与任务、业务的具体操作流程、利润分配等内容提供明确的规定和阐述,使开发性金融机构的行为有法可依。
第二,充分发挥资金导向机制,促进其他金融资本流向新兴产业和结构调整产业。开发性金融应在开展业务的同时,发挥自身优势和作用,引导其他资金进入需要发展的行业,在推动行业发展的同时,降低自身风险。
第三,开展信息分析和咨询服务。开发性金融机构应充分利用政策性特质,将自身的信息优势与市场数据相结合,对新兴及低碳行业发展提供具有可操作性的建议与支持。
其次,应关注开发性金融功效发挥中的风险防范。
第一,合理确定政策性功能的边界。应以宏观经济的资金是否已经由不足转为过剩,是否已完成低碳产业高速经济增长时期的资本积累等量化指标为标准,合理确定政策性的金融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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