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经营宗旨和目标有待改进和提升。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经营宗旨和目标还主要强调股东利益最大化、利润最大化。我国
绿色金融的发展还缺乏价值驱动因素。我国相当多的中小型环保企业融资困难,而相当多中小污染企业采取民间融资或筹资金 ,基本不向金融机构贷款或很少贷款 ,又达不到上市融资的条件 ,因而难以对这些数量大、 涉及面广的中小型环保和污染企业在融资环节分别发挥推动和制约作用。
2、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绿色金融发展缺乏组织保障。
国际上,许多金融机构在经营宗旨和目标中,都确立了持续发展价值观,并在组织安排上都设立了环境部门、环境执行官或环境执行委员会。如瑞士信贷银行为加强环保,就设立了环境执行委员会(EnvironmentalExeeutiveBoard)。这些环境部门、环境执行官或环境执行委员会,或拥有业务否决权,或拥有业务监督权,或对与环境相关的议题提供咨询。我国金融机构公司治理结构还不完善,还没有类似职能的机构。
3、业务政策、业务流程有待重构。
我国商业银行还没有将发展绿色金融的要求全面纳入业务政策之中,对企业环保政策执
行情况的审查还停留在形式上的审查,对环境风险评估和管理的还比较粗糙。我国商业银行的业务流程中还缺乏对环境保护要求的硬约束,也缺乏基本的标准。目前 ,绿色信贷的标准多为综合性、 原则性的,缺少具体的绿色金融指导目录和环境风险评级标准 ,金融企业难以制定相关的监管措施和内部实施细则 ,降低了绿色信贷措施的可操作性。因此 ,目前推行绿色信贷的体制机制还不健全 ,标准也不完善。
4、专业人才、专门技术、产品和服务缺乏。
我国商业银行在项目技术可行性、节能量测算、节能行业政策及技术标准确定等方面还不熟悉或没有完全掌握,现有的人才结构也无法满足绿色金融项目实施和环境风险评估的需求。我国商业银行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则更加缺乏。如我国与国际金融公司合作开展能效项目的某些商业银行,在对项目技术可行性的判断上,很大程度仍依赖于国际金融公司技术团队提供的合格技术认定。当然,不同的商业银行之间在发展绿色金融方面的优势、劣势也有所差异。比如,部分商业银行在绿色金融国际合作、产品开发和推广方面先行一步,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具备了一定的先发优势。又比如,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经营网络、客户资源远远比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丰富等。如果针对具体某个商业银行,我们还要深入到其具体的业务结构、客户结构、资产结构、人才结构、信贷文化、业务流程的分析,才能进一步识别其优势和劣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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