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市场研究》| 我国碳排放数据整合与应用的国际比较

文章来源: NAFMII碳交易网2022-06-09 08:21

我国企业碳核查业务在质控与人才储备方面存在提升空间

 
  国外情况
 
  在强制要求企业上报碳排放数据的制度框架下以及碳排放交易市场机制中,由第三方机构对企业或项目的碳排放数据进行核查以确保数据的真实性是国际通行做法。如美国《温室气体强制报告制度》、澳大利亚《温室气体与能源报告法案》等为保证上报数据的真实性和合规性,要求企业上报的碳排放数据必须经过独立第三方机构的核查与验证;全球范围内的投资人对企业温室气体排放的关注度持续提升,促使大型公司不断加大碳数据披露力度,并依靠权威外部认证服务展示数据的质量和可靠性。根据世界大型企业联合会(the Conference Board)的研究,“标普全球1200指数”成分股公司中采购社会责任相关指标认证服务的比重从2013年的25%提升至2016年的38%,这其中约90%的公司所采购的认证服务仅聚焦在温室气体排放核查一项。
 
  第三方机构在特定国别开展碳排放数据核查业务,必须获得该国承认的专业资质。国际上的碳核查资质均基于2006年发布的碳排放核查标准ISO14064-3,该标准对第三方碳核查业务的流程和操作做出了规范,包括文件查阅、现场核查、人员访谈等,还包括抽样和质控等方面要求。美国国家标准协会(ANSI)是美国唯一授予温室气体排放认证业务资质的机构,经ANSI认可的碳核查机构共有18家(表2),持证机构可在美国全境和加拿大多个地区执业;英国皇家认可委员会(UKAS)则为英国境内的第三方核查机构提供相关资质支持。
 
  国内情况
 
  我国第三方碳排放核查业务主要基于两种机制展开。一是碳排放交易试点省(市)的政府招标或重点企业委托。碳排放交易试点省(市)的相关部门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2016年《碳排放权交易第三方核查机构及人员参考条件》对第三方碳核查机构进行征选并备案,从机构备案库中通过政府采购或招标的形式获取第三方碳核查服务,费用由地方财政支付。例如2021年6月,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公开招标,对该市钢铁、航空、交通、石化、化工等领域碳交易试点企业2020年度碳排放状况进行核查。一些碳排放核查项目也可由重点企业委托进行。例如,北京大兴机场2020年3月被北京市生态环境局纳入重点排放单位名单,委托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对其2019年度碳排放进行核查,为其参与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提供数据依据。二是上市公司出于自主披露的需求采购第三方服务。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越来越多的证券交易所要求或鼓励上市公司披露经过核查的温室气体排放量。例如,在上交所上市的兴业银行委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对其在《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中披露的二氧化碳排放量进行核验。
 
  我国第三方碳核查机构数量众多,专业性仍有提升空间。各试点省(市)环境主管部门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2016年《碳排放权交易第三方核查机构及人员参考条件》对碳核查机构进行遴选,对注册资金、核查员数量、项目经验等进行规定。例如,《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核查机构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核查机构必须经清洁发展机制(CDM)执行理事会批准,或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拥有3名(含)以上具有本市备案资质的核查员,并对相关人员的职称与从业经验做出了要求(表2)。从数量上来看,目前试点省(市)中经遴选并备案的本土第三方核查机构数量众多,达145家,仅北京地区便多达28家(表3)。我国第三方碳核查机构的监管体系不够完善,目前尚未出台相关资质咨询认证标准,无法通过资质区分从业机构的核查能力及市场信用,同时缺乏可以弥补监管体系的行业协会,导致部分地方将科研单位、碳资产管理公司及工程咨询公司等机构纳入其中,专业性无法得到充分保证。碳核查技术方面,我国第三方碳核查业务与国际实操同样遵循ISO14064-3标准,但在抽样和质控方面的翔实完备程度与国外领先碳核查机构相比有一定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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