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外在绿色基金设立和运作方面有何特点?
陈鹏:从国外看,市场经济国家重视通过基金、信贷等绿色金融手段支持绿色发展。如,英国政府全资控股成立英国绿色投资集团,每个项目绿色投资集团总投资额不超过投资需求的50%, 其他50%以上的投资必须吸引市场投资进入,这一做法充分发挥了政府资金的杠杆作用。项目必须具备绿色和可盈利两个基本特征,充分体现了政府与市场相结合的特点。一旦项目实现较好盈利,政府会尽快退出,交由市场运作。政府资金作为先行投入,可以持续引导私人投资投向绿色产业,有效解决了英国绿色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中的市场失灵问题。再如,美国清洁水州周转基金由联邦政府和州政府按照4:1的比例注入资本金,通过低息或无息贷款方式为公共污水处理厂建设和维护、非点源、河口管理等项目提供援助,有效解决了水环境保护投资总量不足、资金来源单一、使用效率较低等问题。
从国内看,部分省市已经先行先试设立绿色发展基金。如,2015年,原环境保护部对外合作中心和原重庆市环保局共同发起成立重庆环保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是全国第一支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政府主导的环保类股权投资基金,体现了“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这一改革核心要求。重庆环保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中绿实业有限公司持股18%、重庆环保投资有限公司持股39%,两家国有单位合计持股57%,其他股东为上市公司及民营企业。2019年,环保基金规模达到115亿元。再如,2019年,河南省设立了绿色发展基金,首期规模35亿元,其中:省财政出资5亿元,河南省农业综合开发公司筹集5亿元,相关省辖市出资5亿元,子基金规模20亿元。通过投贷联动形式与银行合作,将带动银行贷款不低于140亿元,形成不低于175亿元的投资规模。未来基金规模为160亿元,将带动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债权方式支持不低于640亿元,形成不低于800亿元的投资规模。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