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性碳基金的业务系统
政策性碳基金的业务系统遵循其业务模式定位。一般情况下,政策性基金不在碳信用产品的二级市场上进行交易,而是从减排项目的开始就介入。即在减排项目开始的时候与项目业主签订减排量购买协议,成为一级碳产品市场的购买者;政策性碳基金需要向基金参与方分配碳信用或利润;通过
碳市场各种途径和手段为所持有的碳信用头寸进行套期保值,管理所持有的碳信用头寸的风险。
具体业务行为还包括在有些情况下,基金直接作为项目开发商,实质性地协助项目业主准备项目设计说明书,向国家主管机关(发改委)申请项目注册,项目技术路线选择等等;协助项目业主进行项目融资或直接提供融资(见图7.2.1)。其中,协助项目业主开发项目的角色也可以是通过与第三方开发商的合作来完成,即政策性碳基金可以通过自己的开发商合作网络,协助项目业主选择第三方开发商来完成项目的开发工作;项目融资工作也可以通过政策性碳基金的金融机构合作网络来完成,即政策性碳基金可以协助项目业主选择第三方金融机构完成项目融资。
政策性碳基金还需要管理好自己的碳信用头寸,需要在场内或场外交易碳信用产品,必要的时候还需要利用
碳期货、选择权等衍生产品来对冲自身持有的碳信用多头头寸风险。此时,政策性碳基金会利用二级市场进行套期保值操作。
图7.2. 1 政策性碳基金的业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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