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性碳基金的业务模式定位
与专门的
碳金融领域的交易商、经纪商和开发商不同,政策性碳基金的业务模式定位的独特之处有两点:一是政策性碳基金兼具交易商和开发商特点,是所选择领域
碳信用的早期买家和(或)项目的开发者;二是政策性碳基金是
碳信用一级市场的规模买家,比绝大多数买家的规模都要大。
根据鄢德春(2014)关于
碳交易商、经纪商和开发商业务模式定位的分析,
碳交易商在全产业链交易碳信用产品,包括在一级市场担当买家角色,在二级市场担当
买卖角色,也包括在场内和场外市场进行交易。碳经纪商在一级和二级市场,场内或场外,按照客户的指令或意图执行交易。碳开发商协助项目业主实施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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