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排放权交易所碳排放权交易结算细则全文

文章来源:中国碳排放交易网碳交易网2013-12-26 15:00

  第二十三条 交易会员、客户划拨资金的方式:

禸*嫆唻@洎:狆國湠棑倣茭昜蛧 τāńpāīfāńɡ.cōm

  (一)入金:交易会员、客户可通过银行渠道、交易所渠道将结算资金账户资金划入资金账户。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tan p a i fang . com

  (二)出金:交易会员、客户在交易结算完成次日后方能将资金由资金账户划转至银行结算资金账户。当交易会员、客户的资金账户余额或可取资金余额等于零时,其不能进行资金转出。

禸*嫆唻@洎:狆國湠棑倣茭昜蛧 τāńpāīfāńɡ.cōm

  第二十四条 交易会员严禁通过任何渠道挪用客户资金账户金额。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tan p a i fang . com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会员和客户,交易所可以限制其资金划出:

夲呅內傛莱源亍:ф啯碳*排*放^鲛*易-網 τā ńpāīfāńɡ.cōm

  (一)涉嫌重大违规,经交易所立案调查的;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 om

  (二)因投诉、举报、交易纠纷等被司法部门、交易所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正式立案调查,且正处在调查期间的;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_碳+排.放_交^易=网 t a n pa ifa ng .c om

  (三)交易所认为市场出现重大风险时;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网-tan pai fang . com

  (四)交易所认为必要的其他情形。

夲呅內傛莱源亍:ф啯碳*排*放^鲛*易-網 τā ńpāīfāńɡ.cōm

  第二十六条 交易会员可通过电子交易系统获得结算报表。遇特殊情况造成交易所不能按时提供时,交易所将另行通知提供结算报表的时间。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om

  第二十七条 交易会员应及时获取交易所提供的结算报表,做好核对工作,妥善保存,该数据应至少保存20年,但对有关交易有争议的,应当保存至该争议消除为止。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排-放*交-易^网 t an pa i fa ng . c om

  第二十八条 交易会员、客户变更、撤销交易所资金账户时,需要到交易所办理变更、销户手续。销户前,资金账户余额必须为零。

夲呅內傛莱源亍:ф啯碳*排*放^鲛*易-網 τā ńpāīfāńɡ.cōm

第五章 风险与责任

夲呅內傛莱源亍:ф啯碳*排*放^鲛*易-網 τā ńpāīfāńɡ.cōm

  第二十九条 交易者对其在交易所成交的交易负有承担风险的责任。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排-放*交-易^网 t an pa i fa ng . c om

  第三十条 风险防范实行两级负责制。交易所防范交易会员的风险,交易会员防范客户的风险。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ai fan g.com

  第三十一条 交易会员不能履行交易责任时,交易所有权对其采取下列保障措施: 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 an g.com

  (一)暂停其买卖申报;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排0放_交-易=网 t an pa ifa ng . c om

  (二)按规定动用风险准备金进行履约赔偿; 夲呅內傛莱源亍:ф啯碳*排*放^鲛*易-網 τā ńpāīfāńɡ.cōm

  (三)通过法律程序,继续对该交易会员追偿。

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 an g.com

  第三十二条 交易所实行风险准备金制度。风险准备金是指由交易所设立,用于为维护市场正常运转提供财务担保和弥补因交易所不可预见风险带来的亏损的资金。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网-tan pai fang . com

  第三十三条 交易会员发生配额交收违约时,交易所有权暂不划转相当于违约金额的应收资金;会员发生资金交收违约时,交易所有权暂不交付相当于违约金额的应收配额。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 o m

第六章 附 则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om

  第三十四条 本细则由交易所负责解释。 夲呅內傛莱源亍:ф啯碳*排*放^鲛*易-網 τā ńpāīfāńɡ.cōm

  第三十五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禸*嫆唻@洎:狆國湠棑倣茭昜蛧 τāńpāīfāńɡ.cōm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

省区市分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省会城市碳交易所,碳市场,碳平台)

华北【北京、天津、河北石家庄保定、山西太原、内蒙】东北【黑龙江哈尔滨、吉林长春、辽宁沈阳】 华中【湖北武汉、湖南长沙、河南郑州】
华东【上海、山东济南、江苏南京、安徽合肥、江西南昌、浙江温州、福建厦门】 华南【广东广州深圳、广西南宁、海南海口】【香港,澳门,台湾】
西北【陕西西安、甘肃兰州、宁夏银川、新疆乌鲁木齐、青海西宁】西南【重庆、四川成都、贵州贵阳、云南昆明、西藏拉萨】
关于我们|商务洽谈|广告服务|免责声明 |隐私权政策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网站地图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信息部 国家工商管理总局  指导单位:发改委 生态环境部 国家能源局 各地环境能源交易所
电话:13001194286
Copyright@2014 tanpaifang.com 碳排放交易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国家工信部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6041442号-7
中国碳交易QQ群: 6群碳交易—中国碳市场  5群中国碳排放交易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