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CBAM已进入过渡期 外部压力重重
近年来,海外碳市场的逐步成熟和完善。2023 年 4 月 25 日,欧盟理事会投票通过了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2023年10月1日,CBAM正式开始试运行,试运行时间将持续至2025年,于2026年正式运行。碳关税政策涵盖钢铁、铝、电力、水泥、化肥、氢共六类产品,试运行期间,对欧盟出口商仅承担申报责任,并不需要缴纳碳关税。过渡期结束后,进口商将需要为其进口产品的排放支付费用,同时,欧盟会考虑是否扩大行业范围。CBAM政策的实施,意味着我国出口到欧盟的产品可能需要承担更高的碳关税成本,从而对我国的出口贸易产生一定影响。
CBAM政策的核心在于,以欧盟自身的碳定价体系为基础,根据进口产品的实际碳排放量,扣除欧盟自身的
碳配额比例,并考虑产品在出口国已支付的碳排放义务后,确定最终应清缴的碳排放义务。这一机制确保进口产品承担与欧盟产品相同的
碳价成本,从而推动全球范围内的碳减排。
在CBAM政策实施前,欧盟碳价已两度突破100欧元/吨的关口,而相比之下,中国全国碳市场的碳排放配额收盘价则较低,约6.98欧元~7.32欧元/吨。随着欧洲碳价的持续上涨和我国碳价的相对稳定,未来两者之间的碳价差可能会进一步扩大,将使我国出口至欧洲的产品面临更高的碳关税成本。
除了欧洲,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新西兰、韩国等也建立了适合各自情况的碳市场,其覆盖范围广泛,涉及工业、电力等多个行业领域。这些碳市场的建立和发展,不仅推动了当地的绿色转型,也对全球碳减排进程产生了积极影响。
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目前仍处于发展阶段,仅纳入二氧化碳,且行业范围主要局限于发电行业。随着CBAM政策的实施期临近,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扩围步伐需要加快,以减轻未来面临的外部
碳税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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