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的第一部专门法规——《
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暂行条例》)将于今年5月1日起生效实施。
在近日召开的第二十二届中国国际环保展览会“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的影响和对策”
专家对话活动中,有关
专家说:“这部条例的出台具有里程碑意义,是30多年来,国内落实气候变化公约的第一部严格意义上的行政法规。它在全国范围内适用,非常重要与特殊。”
《暂行条例》的三大亮点:
引入自愿交易和强制交易、行政监管和市场调节、国家监管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体系
《暂行条例》对
碳交易的全流程做了综合性的规定。其中值得关注的亮点之一是引入了自愿交易和强制交易相结合的体系。
《暂行条例》规定,“重点排放单位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购买经核证的温室气体减排量用于清缴其碳排放配额。”
专家说:“目前,《暂行条例》中主要规定的是强制性的碳排放交易。另外,结合前些年的实践,这个条例还规定,自愿减排协议项目中经过认证的减排项目可以进入
碳市场。相关企业可以通过购买的方式,将其纳入国家交易体系中,这体现了强制交易和市场交易相结合的特点。”
他认为,《暂行条例》的另一个亮点是体现了行政监管和市场调节相结合。这些
碳配额可以交易。
碳配额有富余的企业可以出让配额获益,也可以将配额留在企业,服务于企业的进一步发展。有缺口的企业可以购买配额。所以它形成了一种良性的机制,即减排有收益、排放有成本,通过市场
价格的调节机制,以低成本促进全社会的
碳减排。
亮点之三是国家监管和社会监督相结合。“这里面有一个机制是引入社会信用调节机制。企业在这方面如果存在严重的弄虚作假、社会失信行为,可能会被列入社会信用黑名单。这就是利用信用软约束的手段推动企业自觉合法、守规、遵约。” 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 an 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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