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碳排放数据作假“零容忍”
作为中国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的第一部专门法规,《条例》首次以行政法规的形式明确了碳排放权市场交易制度。在强化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方面,《条例》也作出了明确规定。
“对参与碳排放权交易相关活动的各类主体,包括重点排放单位、技术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政府有关部门、注册登记机构、交易机构的工作人员等,《条例》规定了明确的违法情形和严格的法律责任,任何单位、个人只要是违反了《条例》,都要受到追究。”司法部立法四局局长张要波介绍。
要推动碳市场健康运行,避免市场主体碳排放数据造假尤其关键。赵英民介绍,《条例》在打击碳排放数据造假、遏制虚报瞒报碳排放数据等行为方面,可总结为“严控、严查、严罚”。
严格控制,包括明确相关机构和人员禁止事项和处罚措施,通过配套制度规范,持续压减数据造假空间等。严肃督查,主要是通过全国碳市场管理
平台大数据筛查异常数据,通过投诉举报发现问题线索,在此基础上进行现场检查核实。严厉处罚,即明确各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责,对碳排放数据弄虚作假“零容忍”,严惩重罚,公开曝光违法违规行为。
“随着《条例》的贯彻落实,碳市场数据质量会在第二个履约周期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赵英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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