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ER今年内重启,市场效益反推技术创新
我国的
碳交易体系除了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还有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在8月28日的新闻发布会上,生态环境部还提到,力争今年年内尽早启动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有效发挥市场机制对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促进绿色低碳技术创新的重要作用。
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不同,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的交易产品是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即CCER,是指对我国境内可再生能源、林业
碳汇、甲烷利用等项目的温室气体减排效果进行量化核证,并在国家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注册登记系统中登记的温室气体减排量。
我国的CCER体系在2012年便启动建设,2015年进入交易阶段,在2017年暂停签发。但签发暂停后,存量的CCER仍可在地方碳市场上交易。根据生态环境部2021年1月发布的《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重点排放单位每年可以使用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抵销碳排放配额的清缴,抵销比例不得超过应清缴碳排放配额的5%。相关规定由生态环境部另行制定。
“CCER的启动意义重大,大家对其充满期待。”广东碳金通融科技有限公司技术总监刘彬表示,CCER可以调动非控排企业参与
节能减排的积极性,同时极大推动我国绿色低碳技术的创新。“比如畜牧业一直在推进的,关于通过生物医药技术控制牛的肠道菌群,减少甲烷的排放等研究。现在企业除了可以卖技术专利,还可以申请自愿减排项目,卖CCER,用市场效益反推技术创新。”
同时他也提到,重点排放单位只可通过购买CCER最高抵消碳排放配额的5%,这很好地维护了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稳定。同时,CCER也可以成为碳交易市场的“调控池”,通过对自愿减排项目准入条件的设定,达到对碳市场进行调控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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