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按照联建协议尽快组建全国碳排放权交易机构”
财联社:从全国碳市场运行一年的情况结合试点经验,你认为还有哪些方面需要改善和提升的?
李天:我觉得下一步碳市场有四个方面需要改善和提升:第一,增加履约交易的时间。现在公布核查结果到履约,全国市场2个月左右。留给企业的履约时间较短,企业的决策体系有一个适应过程,应该给企业留出更长的履约交易的时间。第二,增加碳市场的政策预期。有利于市场参与者合理安排资源,充分准备,参与碳市场。第三,增加碳市场能力建设。履约企业可能对流程不熟悉,认识上也可能有误区。企业参与碳市场不只是为了满足履约要求,还是一种重要的资产管理手段。应充分发挥九个碳市场能力建设中心的作用,共同提升非试点地区碳市场参与能力,培育和发展碳市场。第四,完善市场机制,引入多层次市场参与主体。
财联社:在建设全国统一碳市场的大背景下,地方碳市场和全国碳市场的定位、功能区别应当如何?
李天:2017年12月,国家发改委和
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湖北、广东、深圳、福建、江苏九省市人民政府签署了全国碳市场联建协议。目前,国内现有8个地方碳市场。试点碳市场运行了八、九年,有很多经验及服务能力可以用于全国市场建设,包括共同服务全国碳市场纳入企业,共同提供碳市场能力建设,共同持续推动碳市场机制创新。
全国碳市场纳入企业数量众多,亟需提升市场服务能力,建立多层次的、专业的市场服务体系。建议按照联建协议尽快组建全国碳排放权交易机构,全国市场建议按照二级市场结构运行管理,全国碳排放权交易机构作为市场管理机构,试点交易机构发挥类似“券商”的作用,为市场参与主体提供
开户、下单委托、咨询等服务。此外,还需增加金融机构、咨询机构等专业市场服务主体,共同提升市场效率与专业化的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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