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万至3万元的罚款金额对控排企业约束力有限
根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重点排放单位未按时足额清缴碳排放配额的,由其生产经营场所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对欠缴部分,由重点排放单位生产经营场所所在地的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等量核减其下一年度碳排放配额。
2万至3万元的罚款金额,业内普遍认为惩罚力度较低,无法起到威慑作用。
记者注意到,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正式发布后,罚款金额或将大幅增加。去年3月,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公开征求 意见的通知》。此次发布的条例草案,明确了对拒不履约企业的惩罚力度,提出在未履约处罚上,实施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则将在下一年度扣除未足额清缴配额。 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草案修改稿)>
ICF国际咨询公司和中创碳投联合发布的2021年中国
碳价调查指出,《管理办法》受限于行政处罚的约束,仅规定2万元到3万元之间的罚款以及在下一年度扣除欠缴部分,对企业的约束力有限,只能作为《条例》正式出台前的过渡条款。
当被问及哪种强度的处罚或激励措施才能确保高履约率时,2021年中国碳价调查显示,最受欢迎的选项是让无法履约的公司留下负面的信用记录,由此影响其从银行获得融资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