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排放权抵押率原则上不超过评估价值80%
为鼓励金融机构通过碳排放权抵押贷款方式对重点企业和项目给予支持,近日,上海、浙江等省市发布了《碳排放权抵押贷款业务操作指引》。
《上海市碳排放权质押贷款操作指引》从贷款条件、碳排放权价值评估、碳排放权质押登记、质押物处置等方面提出20条具体意见,厘清碳排放权质押的各环节和流程,支持金融机构在
碳金融领域积极创新实践。
《浙江省碳排放配额抵押贷款操作指引》进一步规范碳排放配额抵押贷款业务申请、受理、价值评估、抵押登记、处置等操作流程,打通了企业
碳配额资产向信贷资源转化的渠道。
记者查阅发现,碳排放抵押权贷款贷款期限应在碳排放配额使用期限之内,碳碳排放权抵押贷款额度按照市场化原则,根据碳排放权评估价值和抵押率综合确定,碳排放权抵押率原则上不超过评估价值的80%。贷款人参考同期限同档次LPR利率,结合借款人信用情况合理确定贷款利率。
业内分析人士表示,各地商业银行在碳排放权质押贷款方面已有一些实践探索,但目前仍然面临质押登记、处置规则不明确等问题。出台的《指引》对碳排放权质押贷款的价值评估、贷款期限、定价方式等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在碳排放权的质押登记、质押物的管控和处置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初步厘清了碳排放权质押贷款的业务流程,支持业务规范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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