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转型正处于新旧驱动力转换的关键期
1.过度依靠行政手段的转型机制难以为继
由于我国长期电力供应不足,“扩张保供”一直是我国电力发展的主基调,优化电源结构等工作在确保电力供需平衡的基础上稳步推进,行政管理手段成为电力需求快速增长背景下推动电力转型的主要驱动力。从煤电来看,项目核准、年度发电计划、标杆上网电价、煤电联动等制度自成体系,在成功解决电力短缺问题的同时也为煤电投资提供了稳定的盈利预期,导致电力投资相关主体对现有制度形成依赖,过分注重短期盈利能力,在外部形势发生变化的情况下难以改变原有发展惯性,使煤电投资增速在近年来逆势上扬,形成产能过剩风险,增加了后续转型难度。从风电、光伏发电等
清洁能源来看,项目核准、标杆上网电价、全额保障性收购、电价补贴等制度同样自成体系,仅通过补贴标准与煤电标杆上网电价存在一定关联,这样的制度设计强有力地支撑了我国可再生能源产业实现规模化发展,但随着产业发展跨过初级阶段,可再生能源补贴缺口逐年扩大,固定电价的弊端进一步凸显,仅靠现有制度难以实现壮大
清洁能源产业的目标。
以上制度设计构成了我国以保障电力供应、促进可再生能源产业化为前提的电力转型机制,更加注重发展的规模和速度,在推进过程中对不同电源分类施策,对加强协同的考虑有诸多不足。随着我国经济发展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电力需求高速增长时代并不突出的结构性矛盾逐渐凸显,不同电源之间的利益平衡成为制约电力转型的关键问题,当前以行政管理为驱动的制度体系难以为继,需根据外部环境和内在要求变化进行较大调整,构建约束引导煤电投资、支撑清洁能源产业再上台阶的电力转型新机制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
2.以市场与监管并重的转型新机制正在加快构建
进入“十三五”时期以来,以几大标志性事件为代表,我国电力转型机制在积极适应经济发展阶段转换的过程中已开始发生转变。《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的发布结束了电力规划十年缺位的历史,站在经济发展阶段转换的关键时点重新审视电力转型的综合协调问题。以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为标志,我国电力体制改革再次起航,在“还原电力商品属性”的顶层设计思想指导下,加速破解制约电力转型的“量和价”两个关键要素。信守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承诺,我国如期发布了《全国
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方案(发电行业)》,以电力行业为突破口率先启动全国
碳市场,迈出了
绿色发展的关键一步。由此,我国在“十三五”中期基本形成了“规划引领、改革驱动、市场导向”的转型思路,市场与监管并重的电力转型新机制正在加快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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