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推进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 配合平稳衔接全国碳市场
据了解,省生态环境厅应对气候变化和交流合作处是省应对气候变化的职能从省发展改革委划转到省生态环境厅后,新成立的业务处室,负责综合分析气候变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组织拟编应对气候变化的规划和政策,协调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对外合作和能力建设,承担碳排放交易组织协调工作,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交流合作,组织协调本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等。
记者了解到,虽然全省21个地市的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已归口至生态环境部门,但绝大部分原来在发改系统从事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同志没有转隶到生态环境系统,目前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同志对相关工作还处在初步认知阶段,这对全省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及碳市场的管理带来了不小的挑战。
针对上述情况,省生态环境厅开始着手进行培训和能力建设,并在今年3月、5月、8月对地市和县开展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工作,大力推进对市、县级以及省厅自身的能力建设。
未来,省生态环境厅将继续贡献试点的经验,积极支撑全国碳市场机制设计,并就广东碳市场与全国碳市场衔接,积极与国家沟通对接,促进试点向全国碳市场平稳过渡。
同时,将继续收紧配额分配,进一步完善碳排放交易体系,深化与欧洲能源交易所的合作,积极开展碳金融的创新。立足广东特色,结合粤港澳大湾区、“一带一路”等国家战略探索创新,加强与港澳地区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碳市场机制领域的交流研讨,探索建立粤港澳大湾区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可行性,在碳金融、碳普惠制等方面加强与港澳地区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