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碳排放交易进入第七个履 约期 总体规模全国第一、全球第三
《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14-2020年)》明确,到2020年,全国实现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累计降低18%。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指每生产单位GDP所排放二氧化碳量与基期相比的降低比例,反映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应对气候变化的成效。而国家给广东的约束性目标则高于全国水平,要求“十三五”期间下降20.5%的碳强度,目前我省已顺利达到国家规定的十三五前三年的累计进度目标。
取得如此成绩,与广东的在碳排放权交易方面的探索和尝试分不开。探索推进碳排放权交易制度,是国家赋予广东的重大改革事项,广东省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自2013年12月启动,至今已进入第七个
履约期。经过不断的建设和完善,目前法规体系已基本健全、市场主体参与度活跃,市场排放配额总量超4亿吨,是总体规模排名全国第一的区域性
碳市场,全球排名第三,仅次于欧盟和韩国
碳市场。
值得一提的事,在踏实推进碳排放权交易制度的过程中,广东还着力推进国家低碳
试点省市工作,广东和广州市、深圳市、中山市分别是国家第一、第二、第三批的低碳
试点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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