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碳市场建设步伐加快
为应对节能减排的迫切需求,我国也已经逐步开展碳市场的探索。2009年11月26日,我国正式对外宣布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行动目标,决定到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并将其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这向世界传递出坚定走
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道路,共同建设清洁美丽世界的决心。2011年起,我国逐步选择在8个省市进行碳交易
试点,将碳排放量较大的企业纳入碳交易。截至2019年5月,我国碳交易
试点配额累计成交二氧化碳量达到3.1亿吨,累计成交额约68亿元。广东、湖北和深圳三地的交易所在累计成交量上排名前三。
试点运行数年,各试点省市均取得了不错的节能减排成果,碳市场机制在节能减排上初见成效。统计数据表明,2017年,我国的碳强度比上年度下降了5.1%,相比2005年累计下降约46%,提前完成了2020年碳强度下降40%—45%的承诺。以
北京市为例,截至2018年年底,
北京碳试点已顺利运行5个年头,5年间北京市万元GDP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分别累计下降22.5%和28.2%,能源利用效率位居全国首位。广东省方面,截至2017年年底,超过80%的控排企业实施节能减碳技术改造,超过58%的控排企业实现碳强度下降,6大行业碳排放总量较2013年下降4%。而上海市,2013年上海工业行业试点企业碳排放较2011年减少了531.7万吨,降幅3.5%;煤炭消费量占比下降至62.3%,天然气上升至11.1%。
目前,我国正稳步推进全国性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建设。2017年12月,国家发改委印发《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方案(发电行业)》,正式宣布将建立国家排放交易体系(China ETS),并公布该体系的目标与路线图。2019年4月,生态环境部发布《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这是我国碳排放权交易管理的基础性文件,全国统一的碳排放市场建设进一步加快。2019年8月,生态环境部表示,下一步将重点推动出台《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同时加快印发《全国碳排放权配合总量设定和配额分配方案》《发电行业配额分配技术指南》和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管理办法、核查管理办法、交易机构管理办法等。当下,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和
交易系统已经有了初步建设方案,同时生态环境部也在考虑扩大参与碳市场的行业范围和主体范围,增加交易品种,为其他行业纳入碳市场做好相关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