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重视发挥
试点示范方式的作用。
试点示范现已成为我们政策机制形成的一个必要阶段,对于碳交易市场机制的形成完善也不例外。碳交易市场建设工作庞杂,涉及法律法规、交易规则制定、相关基础设施准备以及人员能力建设等,在诸多方面我国还处于空白,需要加快建立起自己的碳
交易系统。2011年11月,国家碳排放交易试点工作启动,北京、广东、上海、天津、重庆、湖北和深圳七省市被确定为首批碳排放交易试点省市,并提出2013年将全面启动以上区域的总量限制碳排放交易,并在2015年将碳交易扩大到全国范围。当前,试点省市应结合各自应对气候变化总体规划和顶层设计,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的整体框架下,探索建立碳
交易系统的基本原则、步骤路径、机制设计等细节。并应紧密结合各地的减排实际和发展需要,在原有基础上探索建立各具特色的区域碳交易体系,例如,北京、上海、天津可围绕碳交易所的发展来展开探索,而具有某些行业优势的地区则可围绕行业减排机制的建立来展开探索。特别是要在适当时候,以适宜方式扩大试点示范范围,一则为市场化手段的有效运用创造如流动性等有利条件,二则探索在更大范围内碳交易市场机制的建立和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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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重视完善碳交易市场构成要件。碳交易市场机制能运行顺畅,作用到位,需具有完备市场要件,其中涉及多方面工作,主要包括如:形成较全面的法律体系和管理制度,如德国形成了《温室气体排放交易许可法》等7部主要法律规章,在排放权取得、交易许可、费用收取等方面规范了排放权管理,从而为排放权交易开展奠定了法律基础,相关经验值得借鉴。再如,以北京、上海、天津的3家碳交易所为核心,初步形成我国当前碳交易市场格局,这些交易所是探索建立碳交易市场机制的重要载体,应结合其已有发展基础,在交易规则、核算体系等方面进行技术、机制创新,努力实现发展目标。据易碳家了解到,这些目标包括,为市场参与各方提供透明交易价格;构建先进碳交易市场和相关金融创新产品;促进政府部门和企业的排放管理能力建设;在通过市场机制管理排放方面达到领先地位;协助国家制定更加完善的环境目标和政策等,力争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与竞争力的全球性碳交易市场
平台。此外,还应注重引入咨询和认证等机构,建立碳交易完整产业链。引导全民减排,营造终端大市场。以及借开发具有避险和保值功能的碳衍生工具,开拓金融发展新方向,并引导虚拟经济向实体经济的回归等,本文内容来源于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paifang.com,转载须加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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