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从能源定价市场化、开展节能减排技术研究、完善体制和政策体系三方面建立事宜的政策环境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排0放_交-易=网 t an pa ifa ng . c om
近日,从发改委网站获悉,为完成“十二五”规划时期的节能减排指标,政府部门将投入2万多亿元人民币,全社会共计将投入超4万亿元人民币。4万亿“碳蛋糕”规模前所未有 ,如何合理规划分配呢?笔者认为首先需要反思近几年的节能减排工作,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对政府作用的领域、方式等进行详细的规划,才能使4亿元发挥作用。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 o m
近年来,我国各级政府不断加大节能减排工作力度,国务院制定了促进节能减排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各地区也相继做出了工作部署,加强了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工程的节能工作,但节能减排面临的形势仍然依然严峻 。 禸*嫆唻@洎:狆國湠棑倣茭昜蛧 τāńpāīfāńɡ.cōm
笔者认为原因有二:一是能源定价没有完全市场化,二是行政体制和政绩考核体制所导致的政府失灵。首先,目前我国对能源生产有多种补贴形式,价格补贴使能源价格低于生产成本。同时能源定价也没有考虑环境和其它外部因素,这样的定价机制既不利于能源的有效合理使用,也不能激励企业降低能耗。其次,行政性的命令是中国式节能减排的最基本特征。在节能减排的某些领域,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被捆绑起来,过于依赖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而在有些领域,本应需要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充分发挥作用,然而政府严重失灵,如对企业的监管和环保法律的实施等。由于能源、原材料等生产要素价格没有充分市场化,加之环境保护执法不严,企业成本自然就被低估,轻易获取超高利润。这样就变相地鼓励企业浪费性地使用能源、加大能耗,鼓励企业加大污染力度。严格执行节能减排的企业获得的利润降低,没有严格遵循的企业获得惊人的利润,产生劣币驱逐良币的效应。简而言之,能源定价市场化不充分,政府有形之手失灵必然产生悲剧性后果,使节能降耗陷入了囚徒困境之中。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排-放*交-易^网 t an pa i fa ng . c om
据易碳家杂志了解到,在节能减排中,政府更多考虑增进社会效益,通过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改善环境,同时通过降低能源消耗强度提高国家能源安全。企业则要求在利润不大幅下降的前提下开展节能减排。政府政策目标与企业的利润不一致,存在一定程度的利益博弈,往往会削弱节能减排政策的预期效果。因此,要有效开展节能减排,政府必须建立适宜的政策环境,促使企业开展节能减排。可通过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能源定价市场化。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建立充分反映市场供求、资源稀缺程度以及环境损害成本的能源定价机制。这样的定价机制将会有利于能源的有效合理使用,从而影响到中长期的能源需求,提高能源效益。边际成本和机会成本定价是制定合理的价格水平和价格结构的基本原则。经济转型中,能源市场改革会引起能源价格上涨,政府必须运用基于税收和分配政策的社会经济和财政措施去抵消价格上涨对不同消费群的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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