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9月,中国碳交易试点进展加速。按照国家发改委的工作计划,2013年将在七省市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广东省、湖北省、深圳市启动碳交易试点,广东于9月11日举行了碳排放交易试点启动仪式。本文着重对广东碳交易市场建立中的一些问题进行讨论。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com
在2012年年底《京都议定书》即将到期之际,中国以广东省为代表的7省市纷纷启动碳排放交易试点,有力证明了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在缓解全球气候问题中积极的、负责任的态度。
《广东省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将试点分三阶段完成,第一期(2012年~2015年)为试点试验期,第二期(2016年~2020年)为试验完善期,第三期(2020年后)为成熟运行期。应该说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被赋予了以最小减排成本实现环境政策的目标。那么怎样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才能称之为成熟的市场?笔者认为可以从市场的构成要素交易主体、交易对象、交易价格、交易制度这四个方面进行判断。 夲呅內傛莱源亍:ф啯碳*排*放^鲛*易-網 τā ńpāīfāńɡ.cōm
谁来参与交易?
交易主体的选择标准,笔者认为主要有三个:一是全国碳减排目标和广东省碳减排目标。全国的减排目标是到2020年单位GDP的碳排放强度比2005年下降40%到45%,具体分解到广东省是到“十二五”末,碳强度下降19.5%;二是经济发展对行业的依存度;三是企业的碳排放强度。广东省要在2015年前完成上述减排目标,减排任务必须分配给煤炭、石油等化石燃料使用多、碳排放强度大的企业,如电力、水泥、钢铁、交通、建筑等。但这类企业一般又属于基础性行业,经济发展对其依存度较高。因此,在试点阶段将这类企业列入碳排放权市场主体,并按照依存度区分为控排企业和碳排放信息报告企业,以市场化方式灵活减排,先易后难推行是理智的、成熟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