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根据《京都议定书》的规定,作为发展中国家的中国并不需要承担温室气体的强制减排任务,中国的企业也不承担强制减排的义务,但是近年来,我国已经在探索碳排放权的交易,致力于构建国内的碳交易市场。由于目前我国国内的法律没有对企业温室气体排放进行相应的限制规定,所以碳排放在国内尚未构成一种权力。这一时期,我国的碳排放权,是国内CDM项目经过第三方独立机构审定和核证,并通过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CDM执行理事会批准的温室气体的减排量,简称为“核证的减排量”。财政部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管理中心一位资深专家指出,“十二五”期间,中国尚无法建立全国性的强制性碳减排,因此对于碳交易,企业缺乏动力,市场缺乏需求。
但笔者认为,此时我国推动碳交易,探索碳交易市场建设,是具有价值和意义的。我国的行为,是在参与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这一个“大背景”下实施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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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全球多个国家已建立碳交易市场,交易总规模不断扩大。”人行海口支行金融稳定处的邓启峰说,世界银行预测今年全球碳交易量和交易额将分别达到100亿吨和1500亿欧元,2020年有望达到3.5万亿美元。“国内现在还没有碳交易市场。”中国绿色碳汇基金会秘书长李怒云说。中国是全球最大的碳卖家之一,主要国际买家却不得不到欧美与中国企业交易。建立碳交易市场,是必然需求,也将会是未来趋势。 夲呅內傛莱源亍:ф啯碳*排*放^鲛*易-網 τā ńpāīfāńɡ.cōm
2011年10月底,我国国家发改委办公厅批准了4大直辖市及湖北、广东、深圳等7省市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要为今后在全国建立统一的碳排放交易市场进行探索。据了解,在发改委公布这7个试点之前,很多省市就已经纷纷抢闸成立了各自的碳排放交易所或者能源环境交易所,绝大部分都新增碳排放交易的内容。国内一时碳交易所“遍地开花”,但其中有实质性的进展的碳交易所屈指可数。而被立为碳交易试点的各省市进展如何呢?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om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作为碳交易试点之一的深圳将于2012年底前完成碳交易市场建设,2013年初正式开始碳交易,已纳入强制减排的800家企业的碳排放核查工作将在未来三个月内完成。据介绍,目前深圳26个行业近800家重点碳排放企业属于强制减排企业,其合计碳排放量占深圳2010年碳排放量总量的54%”。此外,深圳市也考虑同步建立直接碳交易市场和间接碳交易市场,并考虑专门设立建筑碳交易板块,更好地为区域间碳交易服务。也就是说,深圳将在2013年实行碳交易。按照深圳碳排放交易试点额工作计划,深圳将不断扩大强制减排企业的范围,不断丰富交易的品种和拓宽交易涵盖的区域,到2015年初步建成具有兼容性、开放性和示范效应的区域碳排放交易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