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保护与修复生态系统为核心,提升高原碳汇能力
严格保护高原独特的碳汇资源。健全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分类监管责任。针对已有的生态保护红线,强化生态保护红线刚性约束;针对高碳汇生态系统集中分布区域,制定专项保护规划,明确管控边界;建立动态监管机制,重点区域实行“一区一策”监测方案。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追责长效机制,建立高碳汇生态系统损害量化评估标准,实施“线索发现—损害鉴定—修复评估—责任追究”全流程管理;完善生态赔偿、行政和刑事责任等内容,对破坏生态的行为人追究法律责任;对重大生态破坏案件用法律手段来保证生态红线安全。
积极实施生态修复工程。进一步擦亮高原生态底色,采取退牧还草、退耕还湿、荒漠化治理等修复措施,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采取禁牧、休牧等措施,推进严重退化、沙化、盐碱化、石漠化的草原和生态脆弱区修复。积极推进退化草地修复等高原生态修复工程。巩固和充实高原碳库,改良草原品质,对草地采取措施改善土壤水分和养分,增强土壤固碳能力,提升草原植被密度和草种多样性,提高草地生产能力;依托人工造林项目持续巩固提升森林碳汇能力,建立符合
CCER方法学的林业碳汇数据库,探索形成可持续的生态修复与碳汇能力提升的经营模式。
加强冰川冻土保护、增强固碳能力。落实《西藏自治区冰川保护条例》相关要求,对重要雪山冰川实施封禁保护,严格控制人为扰动,建立冻土地温分区管控名录,实行开发活动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加强冰川、冻土监测预警,开展冰川、冻土与气候变化关联研究,建立冰川、冻土碳释放模型,评估冻土消融对区域乃至全球碳循环影响,开展二氧化碳、甲烷捕集与封存技术在冰川、冻土保护上的运用。采取人工培育耐寒植被、恢复湿地生态系统等方式增强地表覆盖,减少太阳辐射直接穿透,增强冰川、冻土固碳能力。严格控制多年冻土区资源开发,严格审批多年冻土区城镇规划和交通、管线、输变电等重大工程项目,减少冻土开挖,降低热扰动范围,维护冻土层的热力学稳定性,防止冻土融化。 内-容-来-自;中_国_碳_0排放¥交-易=网 t an pa i fa ng . c 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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