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翠竹的碳汇“账本”

文章来源: 《环境经济》碳交易网2024-01-22 09:10

竹林具有较强的固碳能力

 
日益严重的塑料污染问题威胁着人类健康。寻找塑料替代品是减少塑料使用、减轻塑料污染,是从源头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
 
竹材或为天选之材。我国是竹资源品种最丰富、竹产品生产历史最悠久、竹文化底蕴最深厚的国家,竹子集中分布于四川、福建、江西、浙江等16个省份,竹林地面积超过700万公顷,是天然的“水库、钱库、粮库和碳库”。
 
当然,竹材用途广泛,可实现全竹利用,几乎没有废料。竹产品多元丰富,目前已开发的竹产品种类超过1万种,涉及衣、食、住、行等人们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从刀叉勺、吸管、杯子和盘子等一次性餐具,到家居耐用品,再到工业领域如冷却塔竹格填料、竹缠绕管廊等工业产品,竹制品在很多领域都可以替代塑料产品。竹制品在整个生命周期都保持低碳水平甚至负碳足迹。从碳汇过程来看,竹产品与塑料产品相比,碳足迹为负值。
 
“之所以倡导‘以竹代塑’,其中一个原因便是竹子全生命周期都能保持固碳作用和低碳水平。特别是《加快“以竹代塑”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发布以后,竹林碳汇的话题引起关注。”浙江省新型重点专业智库——浙江农林大学生态文明研究院、碳中和研究院生态经济研究所所长顾光同向《环境经济》介绍,一方面,竹子在生长过程中通过光合作用吸收二氧化碳,将其转化为碳元素并储存在植物体内,因此竹林具有较强的固碳能力。另一方面,由于竹子生长迅速,生长期短,且每年都可以进行多次收获,因此种植竹林不仅有助于减少大气中的二氧化碳含量,还能够稳定地储存大量的碳元素。
 
“相比之下,传统的塑料制品通常由石油等化石燃料制成,石油开采和制造过程会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碳,而且塑料制品的使用后也会产生大量的废弃物,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顾光同说。
 
浙江省新型重点专业智库——浙江农林大学生态文明研究院、碳中和研究院低碳发展研究所所长王懿祥接受《环境经济》采访时告诉记者,通过“以竹代塑”,可以缓解“微塑料”对人体和生态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竹子生长快,固碳能力强,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是吸碳“冠军”。
 
“竹林具有较强的吸收二氧化碳能力,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大气中的碳排放量。”顾光同告诉记者,具体来说,根据相关研究和估算,一公顷竹林年吸收二氧化碳可达5.09吨,是杉木的1.46倍、热带雨林的1.33倍。这意味着,种植并保护竹林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帮助减少大气中的温室气体含量,对于减缓气候变化具有积极的作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际竹藤中心研究员范少辉对此持相似态度。范少辉接受《环境经济》采访时告诉记者,竹林与其他森林类型相比在快速生长和经营管理上具有明显的优势。竹林面积连年呈快速增加趋势,竹林成材和轮伐周期短,且竹林不经营就会退化,竹林经营管理成本相对较低,竹林的采伐不受限额影响等。这些优势都决定竹林将成为林业减缓气候变化最合适的造林候选树种。
 
“国际竹藤组织的一份工作报告指出,1公顷集约经营的毛竹林地上植被的年固碳量约为5.1吨(相当于固定二氧化碳13.6吨/年)。根据第九次(2014-2018)森林资源清查评估结果,中国竹林碳储量2.11亿吨,占森林碳储量(91.86亿吨)的2.6%,预计未来中国竹林碳储量所占森林碳储量的比例还会持续增加。”范少辉告诉记者,因此,竹林在森林固碳增汇以及应对气候变化中具有特殊的地位。竹林碳汇市场,潜力巨大。
 
“毛竹林及其竹制品在固碳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中具有独特优势和巨大潜力,已被国际社会广泛认可。”王懿祥表示,毛竹林抛荒和扩张直接影响毛竹主产区森林碳汇功能的发挥,进而会对毛竹主产区实现碳中和带来许多不确定性。大力开发竹林碳汇,推广安吉县的竹林碳汇收储交易机制,按照竹林经营碳汇项目方法学标准开展集中经营,在碳汇平台上进行交易,以此提高收购价格,调动竹农经营积极性,增加竹农收入,但同时要防止以开发竹林碳汇之名“跑马圈地”的乱象。
 
顾光同也提醒道,实际的减碳量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包括竹林的生长情况、管理方式、气候条件等。因此,对于具体的减碳量,需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的测算和评估。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a np ai fan g.com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

省区市分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省会城市碳交易所,碳市场,碳平台)

华北【北京、天津、河北石家庄保定、山西太原、内蒙】东北【黑龙江哈尔滨、吉林长春、辽宁沈阳】 华中【湖北武汉、湖南长沙、河南郑州】
华东【上海、山东济南、江苏南京、安徽合肥、江西南昌、浙江温州、福建厦门】 华南【广东广州深圳、广西南宁、海南海口】【香港,澳门,台湾】
西北【陕西西安、甘肃兰州、宁夏银川、新疆乌鲁木齐、青海西宁】西南【重庆、四川成都、贵州贵阳、云南昆明、西藏拉萨】
关于我们|商务洽谈|广告服务|免责声明 |隐私权政策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网站地图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信息部 国家工商管理总局  指导单位:发改委 生态环境部 国家能源局 各地环境能源交易所
电话:13001194286
Copyright@2014 tanpaifang.com 碳排放交易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国家工信部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6041442号-7
中国碳交易QQ群: 6群碳交易—中国碳市场  5群中国碳排放交易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