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提出了实现碳达峰
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海洋是地球上最大的
碳汇体,吸纳全球约93%的二氧化碳。作为海洋大国之一,我国海洋面积相当于陆地面积的三分之一。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海洋发展,对此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强调要认识海洋与关心海洋,坚持陆海统筹、向海图强,深入实施海洋强省建设行动,努力做好经略海洋这篇大文章。由此可见,海洋是联结海洋强国战略与“双碳”目标战略的重要结合点,是国家与区域高质量发展的战略要地。
“蓝碳”又称“蓝色碳汇”“海洋碳汇”,指海洋活动及海洋生物吸收大气中的二氧化碳,并将其固定、储存在海洋生态系统中的过程、活动和机制。目前,国际公认的“蓝碳”生态系统主要包括红树林、海草床、滨海盐沼。因其独特的厌氧环境,“蓝碳”生态系统固碳量巨大、固碳效率高、碳存储周期长,能有效减少温室气体。同时,“蓝碳”生态系统能为多种类海洋和沿海野生动物提供栖息地,并有助于保持沉积物以稳定海岸线,防止海滩侵蚀,为人类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
福建是海洋大省,海域面积13.6万平方公里,大陆海岸线长度3752公里,居全国第2位,具有得天独厚的“蓝碳”发展基础,是全球为数不多拥有红树林、海草床和盐沼三大滨海“蓝碳”生态系统的重要区域。其中,我省是中国红树林自然分布最北的省份,主要分布在河口海湾滩涂等地。我省亦是国内海水养殖产品的主要供给地,其产量占比常年稳居全国前列。庞大的渔业养殖规模同样提升了海洋碳汇潜力与固碳效率。“蓝碳”优势正逐步转换为“蓝碳”经济与生态价值,为开拓“蓝碳”经济新“蓝海”提供了重要支撑。
近年来,我省先后颁布的《福建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福建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加快建设“海上福建”推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等系列政策,均提出要深入开展海洋碳汇研究,开展海洋碳汇交易
试点探索,积极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抢占海洋碳汇制高点。我省在推进“蓝碳行动”减排与增汇并举,促进“增量”“提质”双突破等方面取得了长足发展:厦门产权交易中心的海洋碳汇交易服务
平台的海洋碳汇交易成交量占全国约八成;莆田秀屿区完成全国首例双壳贝类海洋渔业碳汇交易;全国首例以“蓝碳”赔偿渔业生态环境损害的案件依托海峡股权交易中心在福州执行。
但是,应该看到,我省在推动“蓝碳”经济发展进程中仍存在一定挑战:一是“蓝碳”资源利用率不高,潜在生态、观光、研学等价值未被有效激发。目前我省“蓝碳”实践大多集中在海洋碳汇交易方面,仅个别服务业涉猎“蓝碳”经济。“双碳”背景下,开展
绿色低碳教育和科普活动极为重要,也需挖掘并释放“蓝碳”生态系统潜在的研学价值。二是“蓝碳”交易市场机制模糊,产权确权、生态技术创新、价值核算与评价并不清晰。“蓝碳”市场机制间的互认互通存在限制和壁垒,导致对不同机制下的供需误判,从而制约“蓝碳”市场规模及有效性。三是“蓝碳”生态系统固碳能力仍有待提升,多方主体参与投资开发等积极性较低。目前我省社会化市场化投融资机制尚未形成,并未形成良好发掘“蓝碳”保护和修复的产业化模式和盈利模式。因此,释放“蓝碳”潜能应加强科学谋划与顶层设计,持续做好产业“蓝碳”化、“蓝碳”产业化、健全“蓝碳”市场等系列工作,助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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