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3元/吨的蓝碳起拍价合理吗?
李怒云表示,起拍价没有合理不合理之说,关键要看拍的是什么标的。此次深圳首单红树林保护碳汇拍卖,需要先界定清楚拍的是什么?此次拍卖标的不是国家自愿碳市场的CCER产品, 而是在国家自愿碳市场之外的
碳信用产品。这类交易可称之为民间自愿碳市场的交易。该产品不与抵减碳排放挂钩,主要体现购买者自愿
碳减排行为。不能等同于CCER,两者的使用目的不同价格自然不同。
李怒云介绍,CCER是国家自愿碳市场中可用于控排企业
履约的抵消产品。
履约企业购买配额或CCER的目的是企业强制的履约责任,企业购买
碳配额或碳信用是基于成本有效性的原则。但是在民间的自愿碳市场上,企业购买用于自愿碳减排或者履行社会责任或体现在ESG报告中的碳信用产品应该有溢价。如果说用于履约的CCER的价格基准是企业的碳减排成本,其价格完全取决于配额的发放量以及减排的成本。那么民间自愿碳市场上碳信用的价格在碳减排成本之上还要附加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等,特别是在国际社会推动气候公约和生物多样性公约联合履约的大前提下,有濒危珍稀物种的保护地碳汇项目更具特殊意义,是会有更高溢价的倾向。可见CCER的价格完全取决于配额的发放量以及减排的成本,该红树林保护碳汇项目拍卖价格不会对CCER带来任何影响。
李怒云补充,民间自愿碳市场
碳价也不会成为CCER在履约市场的价格约束,这单蓝碳的拍卖价格也不会成为CCER的风向标。但未来碳汇价格有可能上涨。碳汇价格里面需要更多的溢价以弥补正的外部性。当然配额和用于履约的CCER价格也会上涨,碳减排成本一定是逐步增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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