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碳汇在国内的发展现状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_碳0排0放^交-易=网 ta n pa i fa ng . co m
据2007年我国发布的《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报告》,1980-2005年我国造林活动累积净吸收约30.6亿吨二氧化碳,森林管理累积净吸收16.2亿吨二氧化碳,减少毁林排放4.3亿吨二氧化碳。通过加强森林管理,采取抚育、间伐和更新等活动以及在人工林管理中进行有效施肥、合理的水、火管理、土壤和病虫害的管理与控制等,将进一步提高现有森林的质量,能较大程度地增强我国森林的整体吸(固)碳能力。我国拥有发展碳汇林业的巨大潜力。
目前,我国实施的林业碳汇项目共有两类,一类是基于《京都议定书》条款下的CDM碳汇项目,属于京都规则的碳汇交易;另一类是国家林业局造林司(气候办)依托中国绿色碳汇基金会捐资实施的碳汇造林项目,属于自愿市场的碳汇交易。中国在国际碳交易市场按CDM标准交易的项目,大部分是一些能源转化利用、生物质能源、沼气、水电、风电等,碳汇项目只有3个,全球也只有28个。
2004年,我国碳汇工作开始起步。国家林业局已将广西利用世界银行生物碳基金开展的造林再造林项目作为碳汇试点实施。四川、云南也在利用保护国际筹集的资金,启动碳汇试点工作。2005年10月,《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运行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实施,表明了我国对具有潜力的市场主体参与CDM项目的支持与鼓励。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排 放_交-易^网^t an pa i fang . c om
目前,我国不承担《京都议定书》规定的温室气体减限排义务,因此这项公益性的事业要想形成更广泛的影响,远远不是一些企业和个人的作用,还需要有明确的政策约束或引导更多的人能够参与进来。虽然目前我国已有碳汇交易的多次尝试,但在国家相关政策出台之前,国内不太可能出现大规模的碳交易。目前我国的林业碳汇项目多以履行社会责任的公益事业为主,真正意义上的交易尚待时日。就国际市场而言,碳汇交易也主要以自愿市场为主。现有的买家是企业为了履行社会责任,购买碳汇信用以实践低碳生产,参与应对气候变化行动,提高企业的美誉度和知名度,增强企业的软实力。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