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核算根据主体不同,分为基于组织、项目、产品或服务(生命周期)的碳排放核算。鉴于“组织”是碳排放和碳减排的基本单元,在碳排放总量控制的市场机制中,充分借鉴了已有的组织层面的温室气体核算标准。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 o m
一个组织的碳排放源通常分为三类:直接排放、能源间接排放和其他间接排放。其中,直接排放包括锅炉等固定设备中化石燃料燃烧产生的排放、车辆等移动源中化石燃料燃烧产生的排放,以及工艺过程排放和逸散排放。能源间接排放是指消耗外购的电、热和蒸汽而隐含的排放。其他间接排放是指生产活动上、下游产生的相关排放。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 t a npai fa ng.com
深圳体现了核算范围的完整性原则,三类排放都在核算范围内。结合深圳碳市控排企业特点来看,以体量小、数量多的制造业为主,这种不分行业的碳排放源全覆盖对配额总量和市场规模,以及行业间的公平是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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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5个试点的核算范围基本一致,对工业企业核算限定在化石燃料燃烧和工业过程的直接排放,以及外购电力、热力的间接排放。除北京外,其他试点的非工业企业核算范围中都增加了移动源排放,其中,北京试点明确提出不考虑移动源燃料消耗的排放,这为未来移动源控排政策的选择留出了更大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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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国际碳排放交易体系相比,中国6个试点最大的不同在于对间接排放的取舍。碳核算中的间接排放存在重复计算问题。比如,发电厂燃煤产生的排放对电厂而言属于直接排放,但对用电单位而言属于间接排放。国际做法是在碳排放量化和配额分配环节中不考虑间接排放,以避免总量的重复计算。然而,中国的实际情况是发电企业并不具备马上转嫁碳成本的能力。中国要实现碳市场对电力控排的倒逼机制,就需要从生产和消费两方面考虑。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om
在各试点碳核算的实践中,天津发现一家企业的生产工艺中需要用到电极(阳极)碳棒,这种碳棒有二氧化碳排放,需要定期更换。但此类排放不涉及能源消耗,且年排放量固定,不具有减排潜力。从技术层面考虑,应该纳入核算范围,但从减排角度考虑,核算的意义并不大。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网-tan pai fang . com
据易碳家了解到,6个试点碳核算标准在体系框架、基本原则、方法学等方面基本一致。除深圳外,其他试点不同程度地细化了受控行业的排放边界,其中北京、天津、上海和广东还发布了行业的碳排放量化和报告指南。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a np ai fan g.com
从覆盖行业来看,上海发布了9个行业碳排放量化和报告指南,在数量上居首。从同一行业的标准数量来看,电力行业居首,北京、上海、天津和广东均发布了电力行业标准;钢铁、石化行业各有3个试点标准;水泥、化工行业各有2个试点标准。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an 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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