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碳普惠快速发展,全国碳普惠互通势在必行
早在2014年,中国碳普惠机制就率先在武汉试点。2015年,广东省发布《广东省碳普惠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开展碳普惠制试点工作。“双碳”目标提出以来,我国积极推进碳普惠建设,2021年10月,在提交给联合国的《中国落实国家自主贡献成效和新目标新举措》报告里,明确指出构建“碳普惠”长效机制。与此同时,各地加快碳普惠体系和机制建设,多地出台碳普惠相关政策推动碳普惠发展,陕西、重庆、河北、天津、湖北、浙江、海南、上海、江苏、广东、江西、北京及广州、泸州、深圳、苏州等纷纷出台碳普惠相关政策文件;此后,广东、山东、深圳、上海、成都、重庆、天津等地相继发布碳普惠方案和相关管理办法,并对碳普惠机制衔接碳市场进行规定。
从各地碳普惠政策看,相关制度标准和方法学体系是政策的主要发力点。如2022年11月,上海市生态环境局等8部门发布《上海市碳普惠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提出到2025年形成碳普惠体系顶层设计,构建相关制度标准和方法学体系,搭建碳普惠平台等。《山东省碳普惠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和《天津市碳普惠体系建设方案》相继发布,明确要完成碳普惠体系顶层设计,形成碳普惠生态圈。可以看出,各地碳普惠平台建设一般早于明确的制度标准和碳普惠方法学,这也导致了各地碳普惠平台在真实性、权威性和公平性方面存在不足。
目前,各地政府及相关企业纷纷加入碳普惠和碳账户建设当中,市场上涌现出了众多碳普惠平台。但值得注意的是,当前各个平台采用的碳普惠方法学不同,使得衡量公众同一低碳行为产生的减排量不相同,从而导致碳账户的不公平性。同时,各地碳普惠平台缺乏全局性、系统性、整体性的创新协作和机制设计,仍不能互通。因此,亟需加强碳普惠顶层设计,推动各地碳普惠平台互联互通。 内-容-来-自;中_国_碳_0排放¥交-易=网 t an pa i fa ng . c 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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