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所需的软硬件支撑条件已初步具备
议案指出,近年来,国务院以及各部委接连下发多项应对气候变化相关的政策,积累了丰富的理论基础和实践经验,全社会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已形成共识,立法所需的软件、硬件支撑条件已初步具备。建议加快制定《应对气候变化法》,逐步形成以《应对气候变化法》为主法的碳减排法律体系。
制定《应对气候变化法》的指导思想是,以“促进低碳发展,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共同推进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为立法目的,将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引领,以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为关键,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空间格局,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对于《应对气候变化法》立法建议,议案指出:
一是衔接已有碳减排政策,加强碳市场建设。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对我国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具有重要的意义,有必要在现有政策基础上,以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为切入点,将控碳减碳作为科学应对气候变化、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进行全面立法,促进低碳发展。
二是成立高级别、跨领域的应对气候变化专门机构。应对气候变化涉及领域广,覆盖面宽,建议成立高级别的专门机构,统筹协调,推进工作。
三是鼓励低碳技术创新发展。应对气候变化的法律框架应特别关注低碳技术的发展和创新,鼓励绿色技术创新及成果转化,注重培育和支持低碳技术领域的科研人才,可通过设立专项资金、提供税收激励政策等方式,推动更多的创新成果在气候变化领域得以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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