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体制机制。建立完善各级党委、政府“一把手”抓制造业当家工作机制,统筹指导制造强省建设工作,研究提出重大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预算安排等重要工作。健全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省委、省政府定期召开制造强省建设大会。建立健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将制造业发展纳入各地区各相关部门年度绩效考核,增加政府绩效考核中涉及制造业的指标权重。每年对制造业发展较好的地级以上市予以通报表扬,并视项目储备、工作实绩等情况,在资金、用地、用能等政策上倾斜支持;对制造业发展缓慢的地级以上市及时预警、提醒。培育选拔更多懂制造业的领导干部,注重在市、县党政领导班子中配备熟悉制造业的专业干部。将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纳入全省领导干部培训重要内容,持续开展领导干部制造业综合素质培训。充分发挥广东省制造强省建设专家咨询委员会作用,加强工业经济研究队伍力量建设,强化重大理论、重大战略研究。
(十九)实施“粤产粤优”亩均效益资源配置改革。坚持市场主导和政府引导相结合,深化要素资源配置市场化改革,全面实施以亩均效益为核心的“粤产粤优”综合评价,对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投向制造业的资金、土地、用能、金融等要素形成硬指标约束,推动科技、人才、资金、土地、数据等要素资源向制造业集中配置,不断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完善要素资源配置公开机制,支持龙头企业参与资源要素分配。加快建设“广东工业大脑”,建立全省政务数据资源整合共享机制,探索公共数据授权运营路径,以广州、深圳数据交易所为枢纽构建覆盖多行业多领域的数据产业生态,打通各类数据要素向制造业赋能的渠道,提升产业治理能力。多渠道统筹加强制造业发展资金保障,加大省级财政资金的保障力度,省财政在政策期安排一定规模专项资金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统筹强化制造业项目的国土空间规划和用地用林用海指标保障。划设工业用地控制线,有效保障工业用地空间。实施“节地提质”专项行动,加快推进“工改工”,推行工业用地弹性年期供应。省市联动对投资5000万元以上先进制造业项目给予用地指标单列保障。加大政银合作力度,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金融工具和产品,支持有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探索设立专业部门等方式,提高对制造业贷款投放比重,加强对制造业企业和重点项目的中长期贷款支持,加大首贷、普惠小微贷款、绿色贷款等支持力度。鼓励各地区结合当地制造业贷款情况,采取财政贴息、风险补偿等差别化激励措施,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制造业贷款投放。鼓励保险机构提供保险资金支持、融资增信、风险保障等一揽子金融服务。深入发展产业链与供应链金融模式,促进产业链与供应链内信用资源流转,满足中小企业资金融通需求。争取地方债券、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等向制造业倾斜。加大债券融资服务力度,增强债券市场服务民营企业改革发展质效。建立与深交所、港交所、上交所、北交所等境内外交易所的联动机制,推动更多省内制造业企业上市,扩大直接融资。鼓励相关公募、私募基金加大对制造业的股权融资支持力度,推动金融资本向制造业倾斜。采取措施适当降低工业用电、用气价格,积极探索海上风电、火电等直供园区企业。积极争取制造业重大项目能耗纳入国家单列范围,符合要求的项目能耗由省统筹。
(二十)以“一次不用跑”、“一次性解决”为导向优化产业发展环境。坚持“两个毫不动摇”,营造公有、非公经济以及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推进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等制度。对标国际营商环境评价体系,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化“数字政府2.0”建设,依托数字政府大平台、大数据、大服务优势有效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加快构建全时在线、渠道多元的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优化线上线下融合高效服务,推广电水气网等市政公用服务信息共享、联合办理,实现项目立项以及用地审批、能评环评、市政公用服务连接等全流程“一次不用跑”、“一次性解决”,加速项目落地。强化制造业涉企行政许可改革和精准服务,统筹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和“一照通行”。支持广州、深圳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建设,建立珠三角地区和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优化营商环境对口帮扶长效机制。发挥各级各类政企沟通平台作用,跟踪研判产业趋势动态、反映企业诉求、宣贯产业政策。为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企业开展投资并购和资产重组大项目开辟绿色通道,营造制造业市场主体宽松便捷的准入环境。构建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促进政企良性互动,营造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良好环境。
(二十一)加快建设制造业战略人才力量。加快建设粤港澳大湾区高水平人才高地,围绕战略性产业集群发展需求,集聚更多战略科学家、一流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青年科技人才和卓越工程师、大国工匠、高技能人才。全面落实国家人才政策措施,做好海外引才工作。深化粤港澳大湾区产业人才合作,支持制造业企业以短期合作、项目入股等方式通过港澳柔性引才。大力实施省级人才计划,加快引育集聚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为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发放优粤卡,对重大产业攻关任务人才认定给予单列优先支持,按照省重大人才工程有关规定对入选工程的人才和团队给予补助,鼓励各地级以上市对引进研发人才、研发团队的企业给予研发经费补贴、安家费用补贴。实施制造业当家“十百千万”人才专项行动,充分发挥优质企业等主体作用,培育建设10个左右产业创新人才联盟(集聚中心),支持培养300名左右制造业优秀企业家,集聚培育约1000名制造业卓越工程师,支持企业培训万名制造业新工匠。深化现代化职业教育体系改革,实施技工教育“强基培优”计划,建立健全产教评融合发展产业技能人才培育生态体系,探索建设市域产教联合体和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开展中国特色学徒制试点,建立新型产业工人队伍。选树一批首席技师、特级技师,纳入省高层次人才认定范畴。出台广东省重点产业行业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引导增加制造业一线劳动者报酬。高标准创建20所高水平技师学院和30所示范性技工学校,围绕我省战略性产业集群加快打造一批省级重点专业,推动技师学院与企业共育培养学制技师,高质量建设45所省域高水平高职院校和88所高水平中职学校。引导高等院校优化招生结构和专业设置,推进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试点工作,鼓励企校联合培养研究生、合作建设高水平职教集团及全国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推进现代产业学院建设,完善项目制、工学交替培养模式,探索差异化人才培养,提升技能人才供给水平。支持优质企业承担专业领域职业技能标准制定开发,开展职业技能自主评定,积极拓展制造业相关新业态、新职业职称评价领域,向符合条件的制造业龙头企业、骨干企业下放职称评审权。支持制造业优质龙头企业建设博士博士后科研工作平台,加快聚集创新型博士博士后青年人才。
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 an g.com
(二十二)开展“广东制造”文化发展专项行动。弘扬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按规定完善表彰激励机制。建立完善各级党委、政府联系企业家工作机制,听取企业家意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依法保护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挖掘利用工业遗产景观、现代观光工厂、现代工程景观等工业文化特色资源及华侨实业报国历史文化等特色资源,推出更多广东工业旅游精品线路,培育一批工业文化研学实践基地(营地)。整合多方资源筹建广东工业博物馆,鼓励企业建设具有品牌文化特色的博物馆。研究编纂广东工业志,支持创作工业口述史,开展工业发展大事纪实、文学创作编写工作。将制造业知识普及和实践实训融入中小学教育课程,支持和鼓励大国工匠、工程师、企业家进课堂,通过多样式作品、全媒体矩阵广泛宣传广东制造精品、奋斗者群像等广东制造故事。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网-tan pai fang . com
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本意见,结合本地实际和部门职能制定完善配套政策和细化措施,切实加大资源要素投入,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要健全政策落实常态化督促检查和定期评估机制,根据实际及时调整优化政策举措。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先进经验,营造良好氛围。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 t a npai fa ng.com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