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高标准建设一批“万亩千亿”园区载体。充分用好粤港澳大湾区、深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政策优势,推进横琴、前海、南沙等重大平台建设。加大力度推动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提质增效,争创一批五星示范基地。推动建立全省统一高效的工业园区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各类省级以上工业园区运营管理。建立工业园区考核体系,实行“有进有退”动态管理。完善园区政策支撑体系,释放大型产业集聚区、承接产业有序转移主平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园等各类园区政策叠加效应,推动资源效益倍增。在汕头、湛江建设大型出口加工产业区。高起点、高标准推进7个大型产业集聚区和15个承接产业有序转移主平台建设。省重点支持若干个主平台建设,在空间资源配置、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配套、重大产业布局等方面集中予以支持。大力推动园区产业特色化发展,支持省级以上工业园区聚焦1—2个主导产业引进、培育企业项目。力争承接产业有序转移主平台规模以上工业产值超1.5万亿元、承接国内外特别是珠三角地区产业转移项目数超过3000个,打造30个具有鲜明产业特色、产业核心竞争力的“万亩千亿”产业发展平台。依托现有工业园区平台,承接参与国家重大专项、重大项目,创建国家和省部级先进技术产业协同创新基地。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网-tan pai fang . com
(九)增强工业园区带动县域经济发展能力。将工业园区作为县域工业经济发展主引擎,推动“一县一园”建设,依托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每个县域集中力量打造一个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引导国有企业、“链主”企业积极参与工业园区开发运营,鼓励工业园区开展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支持符合条件的工业园区开发运营公司发债上市。推动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实施“管委会+公司化”运营机制,依法依规下放省级审批权限。推广深圳“工业上楼”和珠海“5.0产业新空间”模式,提升工业园区软硬件条件,推动园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加快建设容积率3.0以上、符合主导产业特点的专业化标准厂房。持续推进村镇工业集聚区改造升级,重点支持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产业有序转移主平台建设,深化对口帮扶协作机制,推动省直部门与粤东粤西粤北地区重点县(市、区)开展产业对口帮扶,支持省属国有企业按照市场化原则参与园区产业合作。
(十)高质量建设制造业创新大平台。制定实施制造业创新体系建设行动计划,优化制造业创新平台区域布局,加速汇聚产业创新资源,有效支撑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产业化应用。加快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大力推进未来产业科技园建设,加快南沙科技创新产业合作基地建设,推动珠三角核心区融入全球创新网络。优化实验室体系建设,主动融入国家重大战略布局,大力支持广州实验室、鹏城实验室、松山湖材料实验室、季华实验室等实验室建设,高质量建设一批全国重点实验室,新建20家粤港澳联合实验室,增强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研究促进制造业发展的能力。加快高水平科研院所建设,推进科教融合、产教融合。支持高等学校建设科技成果转化中心。以产业应用为牵引,高标准建设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等新型制造业创新平台,打造10家标杆制造业创新中心、100家优秀企业技术中心、1000项制造业创新产业化示范项目,协同带动产业链上下游联合创新。围绕战略性产业集群发展需要,加强质检、标准、计量、特检等质量机构综合能力建设,创建一批国家级和省级质检中心、产业计量测试中心、技术标准创新基地、质量标准实验室等。探索培育无线电产业创新平台,建立无线电频谱技术创新中心,加强无线电关键技术攻关,培育创新应用。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tan pai fang . 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