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碳目标助力企业低碳转型-以车企减排路径为例

文章来源:同壁财经碳交易网2022-12-28 09:25

SBTi的交通部门指南

 
  对于交通部门,SBTi提供了行业减排法交通工具(SDA Transport Tool),一个基于Excel的交通部门的科学碳目标设定模型,其将建模所需的交通类别分为拥有或控制 辆的企业,分包或购买运输服务的企业,和制造新型道路车辆的企业三大类。其中,前两类产生的碳排放又可以分为与客运(2-3轮车辆,轻型车辆,巴士,小型巴士,城市轨道交通,非城市轨道交通),货运(2-3轮车辆,轻型商用车,中型货车,重型货车,铁路)和航空与海运有关的碳排放,而第三类产生的碳排放是指新车排放。依据SBTi,设定碳目标时须说明基准年、目标年、减排百分比、和单位等基本要素,并且碳减排的目标需以绝对数值 (tCO2e)或碳减排强度来表达(如 gCO2e/pkm、tCO2e/tkm)。
 
  按照该指南,交通部门的企业科学碳目标的设立边界须包括“从油井到车轮“(WTW)的碳排放,对于不同类别的企业,SBTi分别指出了该边界的具体含义。
 
  对于拥有或控制车辆的企业,要使用行业减排法交通工具,其“从油井到车轮” 的碳排放核算是指:
 
  从油井到车轮(WTW)的碳排放=范围一(燃料燃烧的直接排放)+范围二(在电动汽车中消耗的发电产生的间接排放)+范围三第三类(不包括在范围一或范围二中的间接燃料和能源相关排放)
 
  对于分包或购买运输服务的企业,其价值链中发 的交通运输活动产 的碳排放是间接排放(范围三),由购买服务以履 其核 业务运营的企业报告。这些排放物对于企业来说通常包括范围三中第4,6,7,9类碳排放,即商务旅 或员工通勤中产 的排放,和上下游运输和配送中产生的排放。
 
  对于新车制造商来说,从“油井到车轮”的碳排放是指范围三中第11类销售产品的使用产生的碳排放,而不包括制造过程中的排放如电动汽 电池制造过程中产生的碳排放。
 
  对于零部件制造商来说,范围三 的第 11 类是指“销售产品的间接使 阶段”。虽然这对整车制造商来说更为常 ,但实际上 辆整车是由许多造成汽 能源消耗的汽 零部件组成的。某些零部件对最终车辆排放的贡献比其它部件更大,如何确定精确百分比可能会比较复杂。零部件制造商也可以如整车制造商一样使用 WTW 排放因 ,可以通过改善空 动 学、降低滚动阻 、减轻重量、提 内燃机效率、动 系统效率等方式进行低碳减排。
 
  SBTi还进一步提供了几种设立科学碳目标的方法供企业选择,第一种是依据国际能源署(IEA)的Mobility Model (MoMo),其拥有B2DS 和 2DS 两种情景。
 
  第二种是行业减排法(SDA)。在每个行业内,企业可以根据它们对整个行业活动的相对贡献以及它们相对于基准年行业强度的碳强度来得出其基于科学的目标。行业减排法交通 具中构建的路径是基于 MoMo 的库存 辆数据,而库存 辆是已经流通的 辆加上每年新增的车辆。
 
  第三种是以温室气体核算体系(GHG Protocol)为代表的碳核算方法。温室气体核算体系开发了一些使公司能够制定全面可靠的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的工具,每种工具都反映了行业专家广泛测试的最佳实践方法,且大多数公司需要使用不止一种工具来覆盖其排放量。对于一般的温室气体报告,SBTi已采用适用于范围一排放的《企业核算与报告准则》(Corporate Accounting and Reporting Standard)和适用于范围三的《企业价值链(范围三)核算与报告标准》(Corporate Value Chain Accounting and Reporting Standard)。《产品生命周期核算与报告标准》(Product Life Cycle Accounting and Reporting Standard)为企业和各类机构量化和公开报告与特定产品相关的温室 体排放量和清单提供了指南,该标准的主要 标是为企业提供 个通 框架,以便企业做出明智的选择,以减少设计、制造、销售、购买或使 的产品(商品或服务)的温室 体排放。 值得说明的是,《企业价值链(范围三)核算与报告标准》和 《产品生命周期核算与报告标准》均采 价值链或 命周期 法进 温室气体核算。
 
  第四种是从“油井到车轮”的排放边界。SBTi 要求企业为温室气体 标设定 WTW 排放,以准确反映动力传动系统变化等因素导致的“从油箱到车轮”(TTW)或燃料燃烧的直接使用排放,与“从油井到油箱” (WTT)或与燃料生产和分配相关的上游排放之间的转变。 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 an g.com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

省区市分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省会城市碳交易所,碳市场,碳平台)

华北【北京、天津、河北石家庄保定、山西太原、内蒙】东北【黑龙江哈尔滨、吉林长春、辽宁沈阳】 华中【湖北武汉、湖南长沙、河南郑州】
华东【上海、山东济南、江苏南京、安徽合肥、江西南昌、浙江温州、福建厦门】 华南【广东广州深圳、广西南宁、海南海口】【香港,澳门,台湾】
西北【陕西西安、甘肃兰州、宁夏银川、新疆乌鲁木齐、青海西宁】西南【重庆、四川成都、贵州贵阳、云南昆明、西藏拉萨】
关于我们|商务洽谈|广告服务|免责声明 |隐私权政策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网站地图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信息部 国家工商管理总局  指导单位:发改委 生态环境部 国家能源局 各地环境能源交易所
电话:13001194286
Copyright@2014 tanpaifang.com 碳排放交易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国家工信部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6041442号-7
中国碳交易QQ群: 6群碳交易—中国碳市场  5群中国碳排放交易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