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额的目标应该怎么确定?
配额制是一项面向消费侧的政策,因为除自发自用电量外,其他各类电源的电量一旦汇入大网就无法区分来源,消费者从大电网购入并消费的每一度电的排放强度都是一样的,因此,应遵循度电同权的原则,以全社会总的用电量为分母,建议最终各地区逐步承担相同的配额责任。
有人提出来目前我国可再生能源资源比较丰富的地区都在三北地区,中东南部资源条件较差,应该实行有差异的配额目标。首先,有差异的配额仍存在较强的人为干预,一方面指标无法精准确定,容易扯皮。另一方面,实际上仍是基于发电侧的思维模式,因为如果面向消费侧,就应该遵循同网同质同权的原则。我国能源消费的重心在中东南部,相应的能源转型的重心也应该在中东南部。
基于共同的配额有两个好处,一个是可以极大地促进中东南部经济发达地区对于新能源资源的就地开发利用,特别是分布式光伏的发展潜力有望得到充分挖掘。从中国气象局做的资源普查结果来看,各省风光电的本地资源的技术可开发量都足以支撑当前乃至2060年的能源转型的需求。另一个是有利于提升中东南部接纳三北地区外来可再生能源电力的意愿,毕竟按照配额的核算规则,外送的新能源电量的权益计入受端,这也将提升“三北”可再生能源丰富地区的市场议价权,实现东部对西部的更大程度的“反哺”。
实际操作的路径可以有两种选择,一种是以2020年底的非水可再生能源占比为依据,所有省(区、市)每年按照相同的比重增量发展;一种是设定到2030年的最终目标,各省(区、市)按照现状和目标值的差值分年度等比例推进,最终确保目标的实现。这两种方式既充分尊重了目前的发展现状,也明确了未来的责任。 本*文@内-容-来-自;中_国_碳^排-放*交-易^网 t an pa i fa ng . c 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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