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深圳市生态环境局获悉,《深圳市碳普惠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已于2022年8月2日由该局印发,自8月18日起施行。《管理办法》明确了立法目的、术语定义和各类主体的管理原则,建立了完善的管理流程,确立了参与主体的管理要求,并将依托碳普惠统一管理
平台开展管理工作。《管理办法》明确,鼓励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通过深圳
碳排放权
交易系统自愿购买核证减排量实施
碳中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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