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候信息披露亟待加强
在多个有待完善的基础标准和制度中,气候信息披露制度成为了多位专家心中“最急迫的工作”。气候投融资专业委员会秘书处副秘书长廖原就明确表示,应推动更多金融机构进行气候或环境信息披露并且不断提高披露质量,提高自身气候投融资创新能力和气候风险管理水平。
兴业研究首席绿色金融分析师钱立华告诉记者,兴业银行成员机构兴业研究近期发布了《金融机构气候相关信息披露
案例与建议研究》(以下简称《
案例研究》)。该报告是气候投融资专业委员会(CIFA)牵头和自然资源保护协会(NRDC)支持协调的碳中和下商业银行气候友好转型项目系列研究报告之一。
在对国内外金融机构气候信息披露实践和案例进行剖析后,钱立华认为我国金融机构气候信息披露面临的几大挑战:一是国家层面相对统一的气候信息披露制度和规则缺失;二是气候等信息披露质量有待提高;三是气候相关信息披露的配套机制有待完善;四是银行之间气候等信息披露质量差异较大。“总体上,大型国有银行和全国性股份制银行的气候信息等ESG信息披露方面的表现优于城商行和农商行。”她介绍。
在这方面,大型国有银行进行了一系列探索。据中国工商银行现代金融研究院副院长殷红介绍,工商银行除了财报、《社会责任报告》(ESG报告)、绿色金融专题报告(TCFD报告)3份常规性的年报之外,还有一些按照产品进行披露的报告,比如绿色债券报告。“当然,当前环境信息披露工作还存在一些难点:一是量化目标不明;二是环境风险识别和管理能力有待提升;三是环境效益和碳排放测算需要完善。”殷红补充说。
对此,钱立华基于《案例研究》的成果,分别对主管部门和银行机构提出了强化金融机构气候相关信息披露的建议。“相关主管部门应构建并完善相对统一的气候信息披露框架及制度,制定完整的信息披露制度实施时间表与路线图,建立部门间的协同管理与信息共享,金融监管部门与气候信息相关主管部门需要建立协同管理机制,建立企业与金融机构之间的碳排放与气候相关信息共享机制;不断完善金融机构碳核算方法等。”她表示。
对于金融机构,钱立华建议,金融机构应加强气候相关信息主动披露,完善银行碳中和战略与目标以及实施计划,逐步建立气候相关信息的披露流程,重视碳排放信息的逐步核算与披露。“金融机构披露的信息至少包括三个方面:自身营运的碳排放、金融资产的碳排放、绿色投融资的减排量。此外,还要适时开展气候和环境情景分析,加强气候风险管理等。”她强调。
殷红提醒,要把国际最新趋势和最新标准融入到环境信息披露的实践当中,同时,持续推进气候风险的压力测试。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a np ai fan 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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