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零碳排放区建设国家标准体系缺位

文章来源:中国能源报张金梦2022-04-08 08:22

近零碳排放国家标准体系制定要因地制宜

 
那么,如何构建一套相对完善,且适用于各类近零碳排放区的国家标准体系?
 
魏保军建议,要针对不同地区的能源消费结构与碳排放特点,在综合考虑资源禀赋条件、经济发展水平、产业与工业结构等基础上,各省市可根据本地试点项目所选技术及指标实际完成情况,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近零碳排放示范区评价标准与建设指南。“由于各个地方气候及资源条件、城市发展阶段、居民收入水平等本身就存在差异,近零碳排放的标准不适宜采用完全一样的指标数据,否则也会出现不公平现象。因此,在制定近零碳排放区国家标准体系时,更需要多结合各地的实际情况。”
 
魏保军进一步指出,要建立完善近零碳排放区的相关顶层设计,最好从体制机制入手,打破不利于低碳技术推广应用的壁垒,比如接入电网问题、能源灵活交易问题等。“另外,在标准体系的设计上,应为跨领域技术集成提供政策支持,为研发及设备生产企业留出利润空间,为新节能降碳技术用户提供适当补贴。”
 
此外,详尽的碳数据是推进近零碳排放区发展的基础。对此,庄贵阳建议,下一步还应建立准确、详尽、科学的碳数据统计核算体系,加强碳排放统计核算能力建设,为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建设遴选和评价考核提供数据支撑。(本报记者 张金梦)
【版权声明】本网为公益类网站,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均已署名来源和作者,仅供访问者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之用,如有侵权请权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将立即做删除处理(QQ:51999076)。

省区市分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省会城市碳交易所,碳市场,碳平台)

华北【北京、天津、河北石家庄保定、山西太原、内蒙】东北【黑龙江哈尔滨、吉林长春、辽宁沈阳】 华中【湖北武汉、湖南长沙、河南郑州】
华东【上海、山东济南、江苏南京、安徽合肥、江西南昌、浙江温州、福建厦门】 华南【广东广州深圳、广西南宁、海南海口】【香港,澳门,台湾】
西北【陕西西安、甘肃兰州、宁夏银川、新疆乌鲁木齐、青海西宁】西南【重庆、四川成都、贵州贵阳、云南昆明、西藏拉萨】
关于我们|商务洽谈|广告服务|免责声明 |隐私权政策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网站地图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信息部 国家工商管理总局  指导单位:发改委 生态环境部 国家能源局 各地环境能源交易所
电话:13001194286
Copyright@2014 tanpaifang.com 碳排放交易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国家工信部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6041442号-7
中国碳交易QQ群: 6群碳交易—中国碳市场  5群中国碳排放交易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