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核算规则复杂,准绳待统一
《
碳中和时代》作者汪军告诉虎嗅,依照《IPCC国家温室气体排放清单指南》和《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碳核算主要覆盖能源活动、工业生产、农业生产、林业和土地利用变化以及废弃物处理。针对不同核算对象,视数据来源、测量方式、数据形式、数据质量、测量地域及时间范围等因素,可生成不同类型的碳核算结果。
结合碳排放管理员的操作经验,汪军介绍,核算方式大致可以分为三个层面:区域层面、组织层面和产品层面。
区域层面,是以地理范围来划分,偏重政府宏观测量,核算参考《IPCC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组织层面,主要指企业
碳盘查,注重的是组织因生产活动所应承担的碳排放范围,便于国家实施总量控制时划分责任归属,核算参考《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产品层面,包含了产品从摇篮到坟墓全生命周期的碳排放细节情况,依赖基础产品的
碳足迹数据库进行核算。
具体到计量手段,有排放因子法、质量平衡法和实测法。
排放因子法是各方应用最普遍的,可以对特定范围进行粗略把控。但地区能源品质差异、机组燃烧效率不同,各类能源消费统计及碳排放因子测度容易使结果出现较大偏差。
质量平衡法适用于二氧化碳排放比较繁琐的工艺流程。部分企业在涉及复杂化工反应时,使用该方法更相宜。
实测法是通过排放源实际测得到基础数据后汇总。比如,在烟气排放的浓度和流速监测系统中搭载碳排放模块,或者采集样品送到相关部门,用专业检测技术进行定量解析。
整体而言,碳核算在测量范围的划定及准绳设立方面还存在诸多不统一,并直接导致了行业在这一环节存在较大的政策风险和不确定性。
各式各样的复杂规则还顺带滋生了灰色模糊地带,造成了些许潜在隐患。其中,产生影响最显性的,就是数据造假。
内蒙古爆出的全国首例碳数据造假案就非常典型。年排放量上千万吨的鄂尔多斯高新材料公司篡改送检日期、验讫日期和报告日期,在真实报告的基础上伪造了多份报告。事件披露后,生态环境部牵头掀起了一波全面彻查,陆续又发现多起碳数据质量有问题的公司。
企业敢铤而走险篡改排放报告,根源动力还在于钻合规漏洞带来的利润空间足够大,尤其在高能耗行业,轻轻下调10%, 就能省下数千万元真金白银。
鉴于此,监管层及时跟进,2021年12月,生态环境部联合九部门发布通知,提出强化碳核算的监督管理与信息披露,探索开展企业碳
会计制度,定期开展企业碳审计,严防企业碳数据造假。
从根源上说,碳中和的大目标实现涉及了中央到地方、政府到企业,自然而然,碳核算需要横纵跨多部门、多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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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能在这张盘根错节的网络上达成公允?
去年,央行公开表示,已经启动探索、建立全国性碳核算体系,碳达峰和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也设立了碳排放统计核算工作组。当前,政府主体和市场主体按着“独自推进、交互反馈”的路线在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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