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步将碳市场扩大到更多高排放行业
2020年12月,生态环境部出台《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印发《2019-2020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实施方案(发电行业)》,公布了包括2225家发电企业和自备电厂在内的重点排放单位名单,正式启动全国碳市场第一个
履约周期,全国碳市场的建设和发展进入新的阶段。
“中国高度重视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将坚定推进全国碳市场建设,坚持把建设全国碳市场作为利用市场机制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落实我国二氧化碳排放新达峰目标和碳中和愿景的核心政策工具之一。”李高表示,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加快推进全国碳市场建设,围绕完成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持续完善全国碳市场管理制度体系。一方面,加快推进《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立法进程,制定碳排放权登记、交易、结算管理规则,印发《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指南(试行)》等相关配套制度文件,完成注册登记系统和
交易系统建设,开展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配额分配,加强相关能力建设,力争今年6月底前启动上线交易。此外,还需建立健全温室气体数据管理及履约相关工作机制。完善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监测、报告和评估技术体系,推动实施甲烷排放控制行动,继续加大氢氟碳化物、氧化亚氮和六氟化硫排放控制力度。
“‘十四五’期间,在发电行业碳市场运行良好的基础上,逐步将市场覆盖范围扩大到更多高排放行业,丰富交易品种和交易方式,实现全国碳市场的平稳有效运行和健康持续发展,有效发挥市场机制在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实现我国二氧化碳排放达峰目标与碳中和愿景中的重要作用。”李高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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