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内积极探索“绿色保险”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首当其冲
“保险业是经济社会的‘减震器’,气候变化风险是重要的新兴风险,保险业应当积极承保,提升全社会对气候变化的韧性。而责任风险是未来气候变化风险的重要内容。”王向楠说道。可喜的是,我国保险业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方面取得了较大成绩。据了解,环责险是以企业发生污染事故对第三者造成的损害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为标的的保险, 投保人以向保险人缴纳保险费形式,将突发、意外的恶性污染风险或累积性环境责任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因此环责险又被称为“绿色保险”,该险种有助于分散环境污染损害赔偿风险,强化环境污染损害预防管理,提供环境污染损害经济赔偿。
早在2007年12月,原保监会与原环保部就启动了环责险政策
试点,2008年,平安产险开发了全国首款环责险,随后保险市场主体陆续推出环境污染责任险产品并不断扩大业务承保范围,国家不断健全环责险法律法规基础,并要求加强重点领域环境风险防控,推进环境风险全过程管理,健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2013年,平安产险又首创了土壤、地表水修复费用责任及赔偿方法、承保清理服务导致的保险责任。2020年,平安产险为4546家企业,提供近821亿元环责险保障。
另据了解,平安产险开发了8大类共518种可持续保险产品,涵盖与环境生态相关的环责险、巨灾险、野生动物保护险等险种,与社会民生相关的大型工程险、食品安全险、医疗相关事故险等险种,以及面向小微企业、农业工作者和特殊人群的普惠保险。
而践行绿色金融也是平安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之一。3月4日,中国平安董事长马明哲部署2021年度五大工作时表示,为助力国家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目标,结合“十四五”规划,平安集团决定全面升级中国平安“低碳100”计划,依托综合金融及科技优势,通过搭建的AI-ESG智慧管理
平台,充分发挥绿色保险、绿色投资和绿色信贷作用,致力成为全球领先的绿色金融集团。
王向楠表示,应该支持我国保险公司利用人寿保险和年金保险对气候变化风险的对冲机制,发展针对气候变化的医疗险和人身意外险,积极承保使用新能源和节能措施的交通工具,主动减少对高耗能产业的投资或撤资。建议开发“可持续保险”标签制度,对于能够促进“
节能减排”行为的保险产品给予认证,鼓励保险人开发这些产品。对于向
节能减排项目和企业的投资,可以考虑给予更高的投资额度和更低的资本要求,可类似于纳入扶贫和普惠指标的做法。目前,我国保险业正在积极开发可再生能源、绿色交通、绿色农业等方面的保险,并在这些领域积极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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